中标
室外环境维护及便民车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
金额
340.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q-2023-089
预算金额340.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吴倩倩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靳国玉010-53105823
中标公司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4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室外环境维护及便民车服务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HQ-2023-08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001]室外环境维护及便民车服务: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应答报价:320.924226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应答报价:340.804049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答报价:331.389491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电话:010-69358617、79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一年。
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吴倩倩、肖鹏
电话:010-69358617、796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靳国玉
联系电话:010-53105823
邮箱:chinabrr03@163.com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HQ-2023-08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一、评审情况
标段(包)[001]室外环境维护及便民车服务: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应答报价:320.924226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应答报价:340.804049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答报价:331.389491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山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鑫健翔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北京天利丰泰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电话:010-69358617、79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一年。
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吴倩倩、肖鹏
电话:010-69358617、796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靳国玉
联系电话:010-53105823
邮箱:chinabrr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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