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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破384号关于公开选聘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粤03破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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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1)粤03破384号关于公开选聘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17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1)03破申2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新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8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21)粤0338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破产管理人,杨莹莹律师为负责人。

根据破产程序工作进展,现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科新农公司情况简介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1019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56157058P,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120.9万元(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毛越东,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502。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民用无人驾驶飞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用无人飞机系统相关产品及配件的销售;提供民用无人驾驶飞机农业植保上门服务(民用无人驾驶飞机辅助授粉、施药作业),经营进出口业务;四虫害消杀、红火蚁及白蚁防治.;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化肥、农药、农机具批发零售;微生态制剂、生物饲料、生物垫料、生物肥料研究、开发、销售;航空喷洒、播种、撒颗粒肥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统防统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民用无人驾驶飞机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微生态制剂、生物饲料、生物垫料、生物肥料生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职业资质;

2.申报机构被编入《深圳中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审计工作的经验,申报机构应提供近三年内的案件委托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申报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申报机构可在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三、参与公开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时,应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清算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高科新农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

四、审计范围

1.审计基准日:

2021730日,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高科新农公司破产清算案之日。

2.审计范围:

1)高科新农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对外应收款、对外负债、资产与负债情况;

2)高科新农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从高科新农公司获得非正常收入和侵占高科新农公司财产的情况;

3)核查高科新农公司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资产的情况;

4)盘点、核查高科新农公司所有资产;

5)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破产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6)从财务角度协助管理人开展资产清收、债权审核等破产清算工作。

五、财务资料情况

管理人暂只接管到高科新农公司的电子账册,如后续接管到纸质财务资料的,则以实际为准。

六、审计时间要求

在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七、审计费用限额及支付方式

高科新农公司的审计费用限定在人民币5万元之内(含税)。如后续需对高科新农公司全部对外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的,则本案审计费用限定在人民币9万元之内(含税)。

审计费将于高科新农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八、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服务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并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应于202232218时前将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应提交的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longyp2016@126.com ,并同时将纸质版一式贰份提交给管理人。

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未报名。

管理人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286号水木一方大厦A15B,联系人龙律师,联系电话13823362677

十、注意事项

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高科新农公司的基本情况。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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