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大华政采[2022]01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临财采计[2022]95号
三、项目名称
临空经济区国际机组查验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4201-4206(整层)、43整层、45整层
中标(成交)金额:3469.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智能验证台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MV1150 数量:2套 单价:380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生物特征采集终端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MV8027 数量:4套 单价:32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智能验章柜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MV8111 数量:2套 单价:180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可视化勤务指挥调度平台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套 单价:500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海关自助申报一体机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MVCW1308 数量:2套 单价:160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智能检疫查验台 品牌(如有):盛视Maxvision 规格型号:MVCW1307 数量:2套 单价:16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亦菁,王美玲,吴碧波,万虎,袁行船,邱志诚,邹建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6-07
2、评审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22.247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7-6067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超
电话:027-82655075
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临空经济区国际机组查验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20220517-定稿.docx招标文件-临空经济区国际机组查验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20220517-定稿.docx
条款号 | 条款 | 内容 |
2.1 | 采购人 | 名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金培盛 联系电话:027-60670060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 联系人:樊超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
2.4 |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4.2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银行账号账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631582010013 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 行号:878198 |
5.3 | “★”号条款 | 招标文件中,标★项为关键技术条款,未标记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 ★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一般技术条款的偏离在评标时将被加价或扣分。具体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
6.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05月25日9:30时前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
7.1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澄清说明 |
11.1 | 投标货币 | 以人民币报价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 PDF扫描件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1份 |
20.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开标室 收件人:樊超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6月07日9时30分前 | |
2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地点 供应商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签到,并接受验证核对,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
2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相应专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
24.3 | 评标办法 | 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30.1 | 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
30.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31.1 | 交货(完工)时间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32.1 | 交货地点 | 鄂州花湖机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7 | 本项目类型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类型: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
价格扣除比例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 | |
38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1_%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 | |
39 | 支持监狱企业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40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补充 | 核心产品 | 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验证台、生物特征采集终端、智能验章柜、勤务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智能检疫查验台、海关自助申报一体机、海关风险防控平台 |
投标样品 | 不提供。 | |
说明 |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 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1 个月)交纳税金的凭据(完税证或缴款书或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投标书》中声明。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投标书》中声明。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自行在官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审阶段现场查询为准。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单位名称 |
1 |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 |
2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4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5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6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
7 | 供应商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
8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评标标准及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30 |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商务部分 (30分) | 类似业绩 | 11 | 根据供应商近5年签订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有一项业绩得 1分,满分 11 分; 类似业绩指:查验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包含智能验证台、生物特征采集终端、智能验章柜、勤务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智能检疫查验台、海关自助申报一体机、海关风险防控平台,以上设备包含4种或以上)。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资质履约实力 | 9 | 1、供应商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得2分,乙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近三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认证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须同时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和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5、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范围包含信息化相关内容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0.2分,最多得1分。 | |
项目管理实施团队 | 2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且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国内口岸查验信息化类业绩的,得2分。需提供资格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
3 | 2、实施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包含五大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核心技术支持团队人员(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自动化控制高级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系统集成管理师(高级)),每提供一个得0.3分,最多得3分。 以上人员不可兼职,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供应商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 3 | 1、供应商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和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并有惩治理措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工期承诺 | 2 | 工期承诺符合招标要求,并有惩治理措施的得2分,无惩治措施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40) | 重要技术参数 | 30 |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描述,全部满足得30分,其中重要技术指标(打▲部分),每一项负偏离或不作响应的扣1分;一般技术指标(未标注▲部分),每一项负偏离或不作响应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整体技术方案 | 5 | 整体技术性能高效、方案先进、得5分;整体技术性能符合最低使用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整体技术性能较差,方案不可行,得0分。 | |
企业履约评价 | 2 | 供应商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获得用户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的,每提供1份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得0.25分,最多得2分; | |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 3 |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措施方案合理、可执行性高,得3分;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措施方案基本合理、可执行性较差得1分;方案不合理、不可行,得0分。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情况 | 对应页码 |
资格要求 | |||
对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填写招标文件要求 | 填写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 |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 填写证明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采购需求 |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逐条填写响应情况 | 填写所在页码 | ||
评分响应 | |||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填写评分因素 | 填写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 |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 填写证明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查验设备及配套系统 | 一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一 | 主要货物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二 | 备品备件 | |||||
1 | ||||||
2 | ||||||
3 | ||||||
3 | ||||||
5 | … | |||||
三 | 其它 | |||||
四 | 总价 | / | / | /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总 价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原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人民币元) | 总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货物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货物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从业年限 | 从事的专业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所在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2.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3.其他情况 | ||||||||||
序号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规模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序号 | 制造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对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序号 | 制造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对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序号 | 制造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对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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