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里桥片区雨水调蓄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林里桥片区雨水调蓄工程(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16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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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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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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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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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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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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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对林里桥路西侧现状沟渠进行整治,长度227m;建设调蓄湖1座,调蓄容积53800m?;建设初期雨水调蓄处理系统,包括初期雨水调蓄池2座,调蓄容积分别为4000m?和6000m?;初期雨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5000m?/d;湖水循环泵井1座,提升规模3000m?/d;生态湿地2座(包含湖体自身生态湿地),总面积27503㎡,其中岸边湿地4503㎡,湖体湿地面积23000㎡。建设B×H=4×3m~4×4m排水暗涵共长595m,建设那安快速路(仙葫桥底)d1200mm雨水管1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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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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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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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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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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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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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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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19587183.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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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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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徐东云(注册编号:皖1342022202303497,身份证号:420624********2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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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雄雄(身份证号:610623********0431);赵海炎(身份证号:412728********0014);党琪(身份证号:610525********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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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南宁市凤岭北路—高速环路立交工程(二期工程); 2. 快环综合整治项目(秀灵-友爱立交)改造工程(近期); 3. 南宁市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 (一期); 4. 丹农路二期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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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一冶(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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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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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18781006.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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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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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张永军(注册编号:鄂1422020202101450,身份证号:422431********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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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金旭(身份证号:522401********9450);杨阳(身份证号:511322********8089);王俊朝(身份证号:450922********0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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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广西贵港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及道路工程PPP项目; 2.环鼎湖山"夜经济"特色风情街综合开发项目; 3.梧州市广信森林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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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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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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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19088224.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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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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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卿大海(注册编号:川1512017201730435,身份证号:510131********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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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守林(身份证号:371524********1218);邹斌(身份证号:519001********4113);刘强(身份证号:510113********14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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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1.贵港高铁广场片区高架环路系统工程EPC总承包。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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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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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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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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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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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