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ZZJ2020-Y-D-001规建委地理信息专项运行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j2020-y-d-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时剑青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晨13771817587
公告正文
SZZJ2020-Y-D-001规建委地理信息专项运行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7楼

人:时剑青

联系方式:0512-66680766

乙方(供应方):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联系人黄晨

联系电话:13771817587

企业类型:其他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点: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联系电话:66681170

招标编号:SZZJ2020-Y-D-001

根据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ZJ2020-Y-D-001号政府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采购文件;

(三)乙方成交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2020年园区地理信息专项运行及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名称

内容及采购要求

数量

备注

1

2020年园区地理信息专项运行及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详细要求如下

1项


项目内容

1.地名地址数据更新维护

1)服务内容

完成园区新增、变更地名地址的收集整理、外业核查、内业加工入库及空间定位工作。

② 完成园区范围内新增、变更法人的收集、整理、核查、地址解析及空间定位工作,增加楼幢分层分户地址解析。

③ 改进空间解析引擎算法,增加地名地址数据来源,进一步丰富地名地址词库,提升模糊查询、精确查询解析准确率及效率。

④ 定期更新发布地名地址图及空间解析服务,更新周期为地名地址管理部门批文发布后两周内更新。

⑤ 完善用地绩效分析指标,增加企业评价分类,常态化收集用工等数据,整合历年分析成果,要求按半年度更新分析成果、发布专题图、提交用地绩效分析报告。

⑥ 拓展地名地址信息服务及用地绩效分析的专题应用。

⑦ 协同公安、社会事业局做好地名地址更新工作,规范化法人地址。

2)工作要求

① 完成园区2020年所有新增或变更的地名地址更新入库、新增或变更法人地址解析和空间定位、用地绩效分析和成果报告等。

更新内容:

a) 地名数据(区划界线及名称,命名区域,建筑物名,道路名,河道名,桥梁名等);

b) 地址(门牌号等);

c) 法人数据(法人名称,法人地址,法人解析定位数据等);

d) 法人全税种、用工分析数据等;

e) 地名地址图、用地绩效图等。

工作完成率:当年新增及变更内容全数更新。地名地址数据更新整体完成率97%;法人解析定位数据更新整体完成率97%;地名地址解析及空间服务可定位率大于95%、法人地名地址解析及空间服务可定位率大于95%。

更新频率:

a) 地名数据及地址数据更新周期<=10个工作日;

b) 法人定位数据更新周期<=10个工作日;

c) 定期提交用地绩效分析报告,提交周期<6个月。

(3) 技术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① 数学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

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② 技术规范

CH/Z 9010—2011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GB/T 23705—2009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 地名/地址编码规则

CH/Z 9002-2007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 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

GB/T 1852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917—2009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 2533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

GB/T 21381—2008 交通管理 地理信息实体标识编码规则 城市道路

CH/T 9004—2009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4) 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苏州工业园区地名地址数据库,法人地名地址解析及空间定位数据库,用地绩效数据库,地名地址图层、用地绩效图层及空间解析服务等。

分析成果:苏州工业园区用地绩效分析报告及可视化图层。

文档成果: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质量检查报告等。

2.地理信息公共资源库更新维护

1)服务内容

①更新维护公共资源库。对境界与政区、交通及附属设施、公园绿地、现状地块、建筑物、建筑物业态、地下空间等数据空间实体、属性信息、拓扑关系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检查更新。对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共享数据进行动态检查更新。

②提供在UPI上进行展示、查询和统计公共资源图层的可视化功能,并确保其他政务应用中使用的公共资源图层同样精准、权威、同步。

③发布政务地图、公众地图、移动地图服务。按规定标准定期更新政务地图和公众地图内容、发布服务。

④优化制图。按客户要求优化电子地图及专题图制图。

⑤梳理数据流,进一步完善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优化业务数据抽取、数据加工、校核、入资源库的更新维护流程。优化用地控制、控制路网等数据入库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⑥提高数据更新频率。提高规划数据分析成果(用地控制数据、现状+规划用地数据、剩余规划用地数据)、建筑工程数据分析成果(建筑物)、市政工程数据分析成果(道路、桥梁)、管线数据分析成果(审批管线)的更新频率,要求更新周期小于等于10个工作日。

更新维护停车位数据。制定更新方案,完善停车位数据标准,完成2017年之后的停车位数据梳理和加工。

编制公共资源库年报。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用地(控制)平衡表统计、现状+规划用地平衡表统计、剩余规划用地统计、建筑物数据统计及其他业务数据统计等。

2)工作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地理信息公共资源库数据更新到2020年12月31日,更新完成率97%以上,准确率95%以上。

3)成果要求

①更新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共资源数据库(包括图层及结构化数据)。

②公共资源年报,包括文本、年度成果图层,以及用地控制规划、现状+规划、规划剩余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动态更新图层等。

③地图及专题图层服务,包括政务地图、公众地图、移动地图三个版本。要求政务地图更新周期小于等于10个工作日;移动地图更新周期小于等于20个工作日;公众地图更新周期小于等于30个工作日;确保园区城市公共信息服务稳定运行。

④文档成果:优化后的《公共资源库数据库数据标准》、《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数据质检报告》等。

3.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护

1)服务内容

①优化提升资源可视化系统(UPI)

1) UPI框架提升,实现:常用功能迁移及触摸屏功能整合;地图截屏,存到当前粘贴板;组图功能,记住当前已打开图层及透明状态,自动保存到“我的收藏”中;“我的收藏”支持多个文件夹组合,可重命名文件夹。

2) 参照数据标准完善查询属性配置,查询梳理,常用查询配置两套模板。

3) 优化提升资源访问效率,优化图层关联,提升用户体验。

②优化提升平台综合能力

结合客户的需求和反馈,积极提升平台性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改善平台的信息表现力和用户体验。具体包括:

1) 持续更新维护资源分类体系,按照梳理计划完善资源服务的标签设置,优化资源检索算法以提高检索能力,进一步梳理好数据资源类型及归属单位。

2) 参照数据标准,持续丰富和优化资源服务,为不同的应用单位定制资源服务,满足不同应用单位的应用需求。

3) 提供分析模型与工具,以服务方式返回分析结果,支撑应用。如动拆迁回购分析等。

4) 平台服务访问分析年报,从资源访问量、用户访问量、应用访问量、平台访问效率等多维度分析,反映平台的服务能力,满足重点资源、用户、应用决策与分析。

更新完善资源目录

根据资源分类体系,完善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基础资源目录对接到园区公共数据门户,保障其能检索到基础空间信息资源。

④整合三维数据服务支撑

提供三维数据服务,支撑空间载体应用。

持续完善平台运维知识库

完善应用服务和数据服务接口规范、服务发布操作规程、应用接入操作规程、异常处置流程等,持续完善知识库。

⑥完成平台日常技术支持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做好各类共建共享数据资源的注册、发布和更新工作,接收应用单位的应用系统接入申请,推进相关的申请审核流程,处理相关的应用接入和资源授权操作,向应用单位提供相应资源的访问方式说明,为应用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及时将处理信息反馈给应用单位和平台主管单位。对平台资源服务、平台服务的应用系统、平台功能性能以及基础环境进行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控,记录运行的关键信息,及时发现处理相关问题,保障平台平稳、高效运转。对发生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进行响应和处置,包括功能异常、服务异常、数据异常等,进行跟踪修复,直至恢复正常。定期向平台主管单位提交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营报告,如实反映运营情况,及时上报运营更新计划。

平台推广应用

按照争取“ 新增接入服务单位 1 家,培育未来可接入服务单位 2 家,研究潜在服务接入需求单位 3 家,走访已接入单位 6 家”的目标,持续做好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鼓励园区各智慧城市参建部门和单位接入平台;对请求接入平台的应用单位,积极做好评估和支持工作;对已接入平台的应用单位,定期走访并拓展需求,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2)工作要求

要求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行服务保障完好率99%以上,地理信息公共资源图层服务数800个以上。

3)成果要求

①优化完善后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可视化系统(UPI)。

②苏州工业园区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报告。

③项目设计、总结等

4.规划日常业务信息化服务外包

1)服务内容

①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桥、河道)、管线工程(审批)规划电子报批校验、入库和检查。

②用地控制和规划定点成果更新入库。

③地块拍卖条件制作、地块红线转正及总图入库。

④规划编制助理。

⑤建设单位账户和项目登记备案审核。

⑥网站及系统维护。

⑦建设项目计划、月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⑧补充完善共享库、办文库中的历史单体数据。

⑨参与规建委信息化项目管理和历史书证整理。

⑩规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要求

要求规划日常业务信息化服务外包工作完成率97%以上。

6、伴随服务要求: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须在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内完成。其他未尽事宜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二)服务期限20201231日之前完成并交付正常使用。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价格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肆仟圆(人民币3674000.00元)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步骤: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待乙方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3、确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可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0661010010003406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三)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工作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六、采购内容的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要求与采购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七、采购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质量,乙方需对其安排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合理分工,避免对其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对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项目交付,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合同费用进行处罚。

八、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附件:
1、SZZJ2020-Y-D-001规建委地理信息专项运行政府采购合同.docSZZJ2020-Y-D-001规建委地理信息专项运行政府采购合同.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