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亚冬会道路保障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四标段”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亚冬会道路保障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四标段;
2.项目编号:[2024]0014050850;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26261674.4111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供货。
7.供货地点: 1)黄河路:黄河路(红旗大街至文昌街路段全幅。) 2)宣化街路段全幅(南通大街—宣化高架桥桥头) 3)承德街路段全幅(景阳街—东大直街) 4)长江路前进方向左幅剩余部分(除了以下① 长江路左幅:K0-012~K0+270(约左距中11.2m),K0+270~K0+522(约左距中8m),K0+522~K0+991.5 K1+040~K1+185(约左距中7.9m)长江路剩余左幅路面部位) 5)黄河路除了以下部位:黄河路(红旗大街至南直路段全幅,从桩号K2+031.075~K2+600道路中心线左侧约6.7m,K2+031.075~K3+037.396右侧约7.5米)黄河路(红旗大街至南直路段全幅)剩余路面部位。 (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配 );
8.付款方式及进度:电汇,验收合格,每月月底按乙方供货结算 ,付至供货金额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7%,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9.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最高标准规范执行。 (1)沥青 表面层沥青采用 SBS 改性沥青,改性沥青需达到 I-C 的技术要求,基质沥青采用 90 号 A 级石油沥青。 (2)沥青混合料 热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按严寒地区要求。 (3)粗集料 沥青混凝土路面所用粗集料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的要求,以保证骨料品质,集料整体应干燥、洁净、无风化、无杂质。 (4)细集料 沥青混凝土路面所用粗集料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的要求,集料整体应干燥、洁净、无风化、无杂质,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用量不宜超过集料总量20%。 (5)矿粉(<0.074mm) 矿粉可选用石灰岩磨制的石粉,其亲水系数应小于 1,含水量不大于 1%,视密度不小于 2.5t/m3 。 (6)沥青混凝土的集料级配 沥青混凝土的集料级配须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中的要求,沥青混凝土集料中不得掺加任何铣刨料。 (7)上面层掺抗凝冰改性剂,添加量为沥青混合料质量的 5%,沥青含量适当提高 1.5%。 抗凝冰沥青改性剂技术要求: 采用干拌法添加抗凝冰沥青改性剂,在添加矿粉的同时将改性剂严格按比例一次性投入到拌合锅中,与矿料一起搅拌,拌合时间不需延长,其他生产与施工工艺完全与热拌沥青混合料相同。
10.其他要求:
10.1采购订单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送到采购单位指定送货地点、并符合采购单位相关要求及经采购单位指定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签认的供货单为准。
10.2单价和总价包含:以上价格包含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装卸费、运输费、包装、标记、保险费、保修、验收及售后、税金及乙方保护措施的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等费用。如因运输装卸、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补缺。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3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金额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本表中的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
10.4主要服务需求: 1)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验收和计量: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4)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 5)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享有以下权利:拒收,要求供应商予以退换,因退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材料延误、更换造成一切后果。 7)中标供应商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8)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供应商车辆要听从采购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要对采购人的作业现场进行踏勘,确保安全方可作业,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现场内因组织、管理、踏察、检查、作业等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5投标人必须对所供采购材料履行质量、安全承诺。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11包商品沥青混凝土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龙江建筑网,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龙江建筑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jc.longjiangbuilding.com/),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报名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09时至2024年07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龙江建筑网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登录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服务系统客服电话15545980781。(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六、采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8时
5、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70100100202720022780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
6、汇款时必须注明:保证金[2024]0014050850
7、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9、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10、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11、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4年07月30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30分钟,供应商需于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多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多次报价, 若报价不符合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8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315号港汇大厦16层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451-81390108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