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拟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22296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特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八条 服务费用”中“第二小项”:本项目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甲方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金额发票后,每月3日前向乙方支付,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即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185800.00元/月)。
修改为:本项目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金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即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185800.00元/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与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特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续签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2024年经市局审计提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合同》存在结算不规范(提前支付服务费)的问题,现经双方协商决定,变更该合同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69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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