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病理外送检验服务及远程病理会诊平台建设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病理外送检验服务及远程病理会诊平台建设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病理外送检验服务及远程病理会诊平台建设服务
2.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www.gyjsws.com/list_ks_sub.html?cid=197)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病理科”“检验科”。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3 日至2024年9 月19 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1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谈判选文件时,请将获取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18973002@qq.com(邮件标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2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网络获取谈判文件的,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递交报名资料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请在9月19日17:30前给回复(回复的方式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供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0 日14: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30736677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病理外送检验服务及远程病理会诊平台建设服务
2.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www.gyjsws.com/list_ks_sub.html?cid=197)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病理科”“检验科”。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3 日至2024年9 月19 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1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谈判选文件时,请将获取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18973002@qq.com(邮件标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2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网络获取谈判文件的,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递交报名资料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请在9月19日17:30前给回复(回复的方式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供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0 日14: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307366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