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换设备维保服务(第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3-JQ25-F4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网络交换设备维保服务(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25-F4004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序号 |
服务设备型号 |
设备板卡 |
设备/板卡数量 |
板卡功能 |
硬件维保限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
网络交换设备维保 |
1 |
H3C S10510交换机 |
LS-10510 |
2 |
主机框 |
8.73 |
自签订合同起1年期 |
LSUM1MPU10C0 |
2 |
专用交换路由引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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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UM2TGS16SF0 |
2 |
16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模块(SF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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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UM2GP24TSSE0 |
2 |
24端口千兆以太网光接口(SFP,LC)+4端口万兆以太光接口模块(SF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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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UM1AC2500 |
6 |
电源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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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UMFAN |
2 |
风扇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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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3C S5130-52S-SI |
S5130-52S-SI |
2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48个10/100/1000BASE-T电端口,4个10G/1G BASE-X SFP+光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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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3C S5120-52P-SI |
S5120-52P-SI |
39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48个10/100/1000BASE-T电端口,4个 SFP光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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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3C S5120-28P-SI |
S5120-28P-SI |
12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24个10/100/1000BASE-T电端口,4个 SFP光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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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3C S5120-24P-EI |
S5120-24P-EI |
1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24个10/100/1000BASE-T电端口,4个 SFP+Combo光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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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3C S5120-20P-SI |
S5120-20P-SI |
1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16个10/100/1000BASE-T电端口,4个SFP光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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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3C S5560X-54F-EI |
S5560X-54F-EI |
1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48*100/1000 Base-X SFP端口,支持4*10G Base-X SFP+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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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3C S5130S |
S5130S-EI |
21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10-28个以太网电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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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H3C S5800 |
S5800-32F |
4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24个100/1000BASE-X SFP端口,4个10G/1G BASE-X SFP+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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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H3C S5120-52SC-HI |
S5120-52SC-HI |
2 |
以太网交换机,提供48个GE电端口和2个SFP Combo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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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8.73万元
3.项目限价: 8.73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4 月 15日至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 : 00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
(二)申领地点:邮件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gb924@126.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25日 8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5日 9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4 年4 月 25日 9 时 00 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助理、秦助理
办公电话:0773-2081415、0773-208089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钟先生
办公电话:0773-2081426
采购机构:桂林市某医院
2024年4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