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683
二、项目名称:天府全民艺术季“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惠民展演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昊博天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3号3楼309室 | 81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昊博天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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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30700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天府全民艺术季“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惠民展演 | 1、群众节目遴选:组织专家,在全市范围遴选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节目。2、群众节目路演:组织全市遴选出的节目开展不低于3场的路演活动,对活动中的节目开展评选工作,并评选出优秀群众节目。 | 活动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文化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作用,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群众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新时代群众文化活力,促进群众文化持续繁荣兴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 (1)方案策划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项目内容,并对项目主题、呈现方式、项目亮点、执行环节、艺术品质进行深度策划,所提供的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方可执行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谦(采购人代表)、卢春华、任金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1.50%。计算结果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收取服务费:人民币9203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2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4210200032543[2024]04811;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采购预算:825,000元,最高限价:825,000元。
服务范围:1、群众节目遴选:组织专家,在全市范围遴选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节目。2、群众节目路演:组织全市遴选出的节目开展不低于3场的路演活动,对活动中的节目开展评选工作,并评选出优秀群众节目。3、优秀群众节目艺术提升:对评选出的优秀群众节目进行艺术提升,艺术提升的节目不少于20个。4、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由供应商组织开展2场成果展演活动,每场展演节目不少于16个,每场展演时长不低于100分钟。节目要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反应我市在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乡村文化建设工作及成渝双城联动工作的工作成果。
服务要求:活动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文化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作用,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群众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新时代群众文化活力,促进群众文化持续繁荣兴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本次活动将以群众才艺展示为主并辅以形式多样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展示活动为呈现方式开展不低于5场的展演活动。
服务标准:
(1)方案策划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项目内容,并对项目主题、呈现方式、项目亮点、执行环节、艺术品质进行深度策划,所提供的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方可执行。
(2)艺术指导
供应商应全程提供项目艺术指导工作。其中:
①供应商需组织不少于5位艺术类中级职称专家全程参与群众节目遴选工作。
②每场群众节目路演供应商需组织不少于5位艺术类中级职称专家开展评选工作。
③供应商需组织不少于3位艺术类中级职称专家对优秀群众节目进行艺术提升工作。
④供应商需组织专家对2场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中的节目开展编导、创排及艺术指导工作,其中中级职称专家不少于1人。
⑤所有专家的邀请、接待、劳务、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项目保障
①场地及设施保障: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不低于3场群众节目路演、2场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含彩排)所需的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等演出相关保障工作,包含1场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场地保障(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最终审定执行方案为准),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②物料保障: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路演及展演(含彩排)中所需的氛围营造及相关物料等进行专业设计与制作。包括主题背景、宣传折页、座签、背签、引导指示牌、证书等的设计、制作等。其中,含主喷绘不少于5个(路演不低于3个,成果展示不低于2个),展演节目单不少于600份(具体数量根据演出场地实际容量决定)。上述内容为采购人给定的基本需求,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优于上述要求的物料。项目执行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具体的设计方案及物料清单等,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物料制作、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
③项目实施现场人员保障:
群众节目路演的现场保障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包括主持人、音响师、灯光师、统分员、摄影摄像、秩序维护等。每场路演活动的现场保障人员不少于10人。
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现场保障人员需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包括导演、编导、主持人、礼仪、音响师、灯光师、摄影摄像、统分员、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每场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现场保障人员不少于20人。
(4)摄影摄像及直播
①供应商需收集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照片。照片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标题画面、项目实施的精彩瞬间及远、中、近景,人物特写等。
②群众节目路演及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需全过程录制和保留视频资料。
③供应商需对3场路演及2场展演活动进行实时图片直播,并对1场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进行实时网络直播。
(5)交通保障
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6)餐饮保障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为专家团队、现场保障人员、演职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其中,群众节目路演、优秀群众节目成果展演活动的演职人员的用餐标准≧20元/人/餐。
(7)安全保障
活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由供应商提供保障,包括完成向采购人提供活动应急预案,突发情况处置、活动场地报备等与安全相关工作。
(8)宣传推广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在主流媒体完成不少于5条新闻宣传报道以及不少于5条宣传推广视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459号
联系方式:61861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8-84469198-83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