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拟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6个项目,位于水美村、新园村、鹅埠村、赤石村、大安村、冰深村、明热村等),选取13个取样点位,开展土壤调查、采样、检测工作,并与市主管部门13个相应检测点做数据对比分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初验完成后,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其相关规定,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调查点进行土壤调查、采样、检测工作,并交土壤检测报告、《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过录表》等。
2.服务要求
(1)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① 样品采集。开展土壤样品调查采集,填写《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内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过录表》。
1)样品采集时间:土壤样品采集宜在非作物种植期间、田面相对干爽时进行,一般在春耕前或冬闲时(即晚造收获后至第二年开春前)采集。
2)样品采集深度:0-20cm的耕作层。
3)样品采集路线:“梅花桩”法、“X”法、“棋盘”法、“S”型法,选择其中一种路线法采集。
4)样品采集数量:每个采样点采集1公斤耕层混合样(采集8-10个点的样品组成混合样),若由几个田块共同组成采样田块的,则每个田块至少采集3-5个点的土样,每个田块采集的土壤充分混均后,采用“四分法”保留1公斤耕层混合样。土壤样品采集必须有农业农村部门的技术人员参与。
5)土壤容重测定样品采集方法
选取采样点后,先用铁铲刨平采样层的土面,将环刀托套在环刀无刃的一端,环刀刃朝下,用力均衡地压环刀托把,将环刀垂直压入土中,如土壤较硬,环刀不易插入土中时,可用木锤轻轻敲打环刀托把,用力不能过猛,以免受震动而破坏土壤的自然状态。环刀的方向要垂直不能倾斜,避免环刀与其中的土壤产生间隙,使容重的结果偏低。待整个环刀全部压入土中,且土面即将触及环刀托的顶部(可由环刀托盖上之小孔窥见)时,停止下压。用铁铲把环刀周围土壤挖去,在环刀下方切断,并使其下方留有一些多余的土壤。取出环刀,取下环刀托,用削土刀迅速刮去黏在环刀外壁上的土壤,首先选择土壤较松散的一端用削土刀从边缘向中部削平土面,盖上环刀盖;然后翻转环刀,使已盖上盖的环刀一端朝下,削平土面,盖好底盖。如果环刀两端土壤都比较松散,在用小刀削平一端时,用手掌托住环刀另一端,避免环刀中土壤损失。每个采样点原则上采集1-3个容重样品(不少于1个),容重样品采集后,可将环刀内土壤样品全部(不能有损失)转移至塑料封口袋内,密封后送(寄)检测机构。送(寄)容重样品时,必须注明环刀体积。
②检测指标。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标评价(现行标准),需要检测6个指标:酸碱度、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容重、耕层质地。
③按要求填报《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
3.服务成果
编制《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过录表》,并提交土壤检测报告和数据对比分析报告。提供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提交成果后,支付50%,剩余资金竣工决算后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检测单位应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证。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柳工
联系方式:1375649568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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