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本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200G2409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市本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关于绥化市市本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绥发改〔20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总投资共计8232万元。招标人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本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城区内。
2.3建设规模:建筑区划内居民户内以及居民共有的燃气设施更新改造。
2.4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造价咨询: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设计概算调整、配合竣工决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咨询服务;
2.6.3工程设计:包含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内容;
2.6.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38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为66万元,造价咨询费78万元,工程设计费140万元,工程监理费1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设计或监理单位;
3.2.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 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 设计负责人:具备在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职业资格证书;
3.3.5 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6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的人员(包括兼职等)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监理人员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 1 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监理员应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合计4人,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 话:0455-8317044
招 标 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新华街房产大厦7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5-27609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1093122
电子邮件:wdzb251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