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199966771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灌云县盐河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盐河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灌行审投资备[2022]2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恒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

2.1.2建设规模:盐河沿岸城市更新区域含:人武部仿古建筑修缮及建筑室内装修面积约970平方米,人武部院落约560平方米,人武部周边辅房改造约400平方米;大会堂加固改造及建筑室内装修约:660平方米,大会堂南侧保留房屋改造约255平方米,大会堂周边院落空间约1040平方 米;西长街东头两栋历史建筑重建面积伊山镇正和烟店约45平方米,裕康祥杂货店约100平方米,两栋历史建筑室内设计约145平方米;盐河东岸停车场及场地铺装约4500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旧址古楼加固改造及室内装修:367.2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2027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83万元,暂列金额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其中:计划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3   5   15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3   6   13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4   1    9  

注: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图审中心审核的且合格的设计图纸,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老人武部、老大会堂建筑仿古建筑、西长街东头两栋历史建筑重建(伊山镇正和烟店、裕康祥杂货店及两栋历史建筑)、盐河东岸停车场、场地铺装及充电桩布点妇幼保健院旧址古楼等建筑结构加固方案及建筑室内装饰专项设计(含报审)及施工图设计(含报审);勘察工作(详勘),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老人武部、老大会堂建筑仿古建筑、西长街东头两栋历史建筑重建(伊山镇正和烟店、裕康祥杂货店及两栋历史建筑)、盐河东岸停车场、场地铺装及充电桩布点妇幼保健院旧址古楼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建筑结构加固修缮改造、消防(含验收)、智能化电力部分外线接入等],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在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材料检测、消防检测、质量检测、环境检测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等),工程保修等工作;
    4)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
    6) 现场三通一平。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注:依据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仿古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证明)且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业绩合同明确有仿古建筑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1 2021   3   3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2022   3   3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放弃中标资格外,其他均视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2022  12  3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的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3  31  2023  4   1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5  5 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5 5  1000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参与远程开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授权代理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除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或其他特殊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盖牵头人章。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如果涉及证书有关发文认可二维码打印件的,可提供二维码的彩色扫描件。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工程业绩:2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

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5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5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9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设计文件完整,具备合理性、先进、实用0-4分)。

4、平面布局分区明确,流线合理0-1分)

5、设计效果表现图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程度(0-2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5.设计深度

1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酌情打分(0-0.5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6.设计服务大纲2分)

1、有合理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0-0.5分)

2、有合理的设计进度控制措施0-0.5分)

3、设计后续服务及时可行0-0.5分)

4造价控制措施科学合理0-0.5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68分)

报价评审

(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1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分分值为2分。

具体程序如下:

1)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两道题,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于20235 5 11:00前到达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参加现场答辩,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5)答辩形式采用闭卷(答辩过程手机等通讯设备全部关机,由公证人员收取保管),答辩过程由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内容将上传投标文件的货物技术标模块内

特别提醒: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扣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

机构

2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配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每提供一个得0.5分,上述配备中的注册工程师每提供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兼任,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取,不重复计取;

2、提供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上人员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

业绩

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2019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仿古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9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仿古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证明)且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业绩合同明确有仿古建筑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7.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8.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3、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其他注意事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恒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编:222200                            邮编:22220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苏工/于工 

电话:0518-88231198                     电话:19996677166/0518-811620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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