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9424
预算金额63.6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庄来祥024-2289004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09424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智识新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58-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B01号245室
中标(成交)金额:6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C24120000城市、城镇发展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政策措施研究和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试点工作团队建设等系列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政策措施研究和第三方评估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第三方研究机构负责开展推进沈阳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行区政策措施、设计和论证试点工作方案、进行推动沈阳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课题研究、规划设计加快推动沈阳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方案。第三方评估工作将根据商务部相关要求从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评估、试点措施创新评价、整体成效评估和面临的问题与建议四个方面开展。基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全方位摸清沈阳市试点任务落实成效。同时,根据第三方机构的建议和沈阳实际情况进行后续的整改提升,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畅通任务落实路径,对标先进地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进而系统性、深层次促进沈阳服务业发展。辅助完成2023年半年度评估、2023年度评估、2024年度评估和2025年度评估工作。 2、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专家评审 第三方研究机构负责依据商务部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的评估指标要求,协助沈阳市商务局开展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专家评审,并负责邀请五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对示范区、示范园区、示范项目进行评定。 (1)瞄准市内重点行政区、园区和项目,进行详细调研和研究分析,并参考上海、重庆等先进试点地区经验,为制定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申报标准提供数据支持和经验借鉴,支撑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开展。 (2)持续对示范区、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进行工作指导,帮助其深入分析理解试点任务,为试点任务的落实提供咨询服务。 3、开展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团队建设 第三方研究机构负责结合各区县(市)产业发展特色,组织专业团队,策划并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宣讲、解读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和举措,并针对沈阳市区县(市)需要和特色试点任务提供一对一专项咨询服务,每场至少邀请专家一名,开展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系列专题培训13场。
服务要求: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调查费、培训费、人工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复核费、材料消耗、现场督导、数据整理、数据汇总、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如果投标人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支付,结算时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二、知识产权 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团队组成要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大量各领域的文字工作,因此要求中标人组成不少于3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服务团队。 2.由于本项目部分工作需要投标人能够紧急响应,因此需要投标人具备紧急响应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到指定地点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服务标准:一、响应招标文件里对项目服务的要求条款;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交工作成果; 三、向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保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需求。 四、指派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及时响应工作采购单位需求,确保满足采购需求和时间进度安排; 五、项目组在方案实施期内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访,对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及指导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包淑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商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24-2376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电 话:024-228966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项目编号:JH23-210100-0942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智识新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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