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wt-2023-jlslt360-bx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LWT-2023-JLSLT360-BX 发布时间:2023-08-30 14:15:58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公开比选项目,(采购代理编号:JLWT-2023-JLSLT360-BX),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对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采购防火墙1套,上网行为管理1套。本项目采购预算8.2887万元(不含税)。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完成。

1.2.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中选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价格合计最高限价74598元。应答人应答不含税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4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采购的国产设备/产品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进口设备/产品允许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

2.5 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6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7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8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9 应答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2.10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不含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组件的产品),否则将向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列入集团级黑名单直至其产品完成替换,须提供承诺函。

2.11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要求,否则联通将停止采购其相关产品,须提供承诺函。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4IP 、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5如不同应答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6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比选应答”中购买比选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010-67882255。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5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

4.6由于潜在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其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0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唱价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601会议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唱价的应答人,请准时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发布单位 :吉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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