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政务中心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FS-J-2023-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政务中心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关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 3.1.8条内容为“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3.1.8 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则徐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3439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83393306、0591-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电 话: 0591-83393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FS-J-2023-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政务中心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关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 3.1.8条内容为“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3.1.8 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则徐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3439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83393306、0591-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电 话: 0591-833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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