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岗市公安局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002060020241717705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公司鹤岗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邢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60020241717705
项目名称:  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2500.0000
最高限价(元):  225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0000
需求详情:
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624.33平方米 雨搭面积65.87平方米:
1、对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
4、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监理规范内容,对本工程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5、提供监理内业一份、质量评估报告两份。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服务周期:  9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与南红旗路交叉口北100米处
报名开始时间:2024-06-11 18:3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17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公安局
联系人:  邢程
联系电话:  18246660999
联系座机:  0468-334810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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