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州河湾新城A1、A2区配套商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州河湾新城A1、A2区配套商业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新城民兴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A1、A2区配套商业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州河湾东园、南园配套商业(A1二期、四期、七期、A2一期、二期、三期、五期、六期、七期、八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压缩垃圾车权属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
(9)对配套商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设备齐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人须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盖公章,报名人须携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到天津蓟州新城民兴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州河湾南园A2八期香林路402室报名。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6时30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蓟州新城州河湾南园A2八期香林路402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蓟州新城民兴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新城州河湾南园A2八期香林路4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2-82898706
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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