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浏阳市2020年冬种油菜种子(沣油5103)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1.9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9020010
预算金额11.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浏阳市2020年冬种油菜种子(沣油5103)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DY-20200902001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0年冬种油菜种子(沣油5103)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902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2020年冬种生产油菜种子(沣油5103)采购 油菜籽 规格:净重100克/包(小包装)。技术要求:纯度不低于85%,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9%,净度不低于98%。 千克 3000 119940
 合计金额小写: 11994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壹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壹拾壹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5日内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金沙北路羊角湾3号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浏阳市金沙北路羊角湾3号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仓库,以实物交付,运费由乙方支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产品检验合格,项目顺利实施后,以实际成交数量进行结算,2020年12月31日前付总货款的50%,无质量问题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珞狮路支行(中垦锦绣华农武汉科技有限公司:03900104000847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纯度不低于85.0%,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9.0%,净度不低于98.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物的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验收如供货达不到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产品检验合格,项目顺利实施后,以实际成交数量进行结算,202012月31日前付总货款的50%,无质量问题20214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7.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三楼 地址: 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武汉创意天地(一期)9、10、11栋及商业中心栋11号楼9层1室
法定代理人: 卢焕新 法定代理人: 李大伟
委托代理人: 童金花 委托代理人: 潘新焱
电话: 0731-83648895 电话: 027-88430091
传真: 0731-83648843 传真: 0278843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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