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11-00017
预算金额-
公告正文
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11-00017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三、入围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月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西宁里64-49号
中标(成交)金额:16(%)
供应商名称:太和区乐升齐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null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93号
中标(成交)金额: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太和区乐升齐汽车修配厂 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作业车辆,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 服务要求: 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应实行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问,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2 锦州市月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作业车辆,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 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领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车辆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应实行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问,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欢、田玉耕、曹春辉、高丽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锦州市月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16.00%,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12.00%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15.00%,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11.00%,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7.00%,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5.00%。
太和区乐升齐汽车修配厂: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15.00%,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10.00%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15.00%,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10.00%,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8.00%,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保障中心本级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67号              
联系方式:  0416-51780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 0416-489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欣           
电 话:15704256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框架协议标书.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产作业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3.其他:二类备案表.jpg
4.其他:二类维修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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