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305-04-01-878265
预算金额30890.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755-265603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9-03
兴海学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2310-440305-04-01-878265003) 查看详情 我要投标 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兴海学校
项目编号:2310-440305-04-01-878265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兴海学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2310-440305-04-01-878265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15 09:00

2024-09-0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08-2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08-2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3楼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0755-26560365
电子邮箱 395156277@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工
办公电话 0755-26921973
手机号码 15573115059
电子邮箱 395156277@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兴海学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2310-440305-04-01-878265003001】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BIM技术应用(设计与施工联合应用)以及其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施工阶段设计配合、负责竣工图编制(不予计费)、审图、竣工验收等内容,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它相关工程的设计。2)BIM设计与施工联合应用:本项目采用BIM设计与施工联合应用,需提交BIM过程报告和成果文件。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燃气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抗震支架、水土保持工程、白蚁防治、苗木迁移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所有的细目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30890.41884万元
计划总投资 43,391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妈湾片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 667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03 18:00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各成员应具有上述之一的资格条件,且分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管理规定,联合体代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经理须由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委派。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的执业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须由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委派。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https://new.szggzy.com/xxgk/details.html?contentId=2081568)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758840.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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