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五华县省级(转水镇)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批复文号 | 以华发改[2017]284号文 |
批复单位 |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中共五华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其它 |
公告内容 |
五华县省级(转水镇)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省级(转水镇)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284号文批复,建设单位为中共五华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19999.65万元,建设资金由省级新农村专项资金、县级财政统筹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9999.65万元,本次项目招标金额为14999.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194.02万元,勘察费145.13万元,设计费494.78万元。工程项目建设为转水镇流洞村、輋维村、维龙村、新丰村、益塘村、黄龙村、矮车村、五星村、里塘村、旱塘村共十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文化广场、绿地小游园、湿地公园、人行道、健身道设计、村头村尾形象提升、道路绿化及建设立面改造等公共活动项目。进一步完善村落基础设施,提升村落整体景观风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任务。 2.3工程地点: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矮车村、流洞村、輋维村、维龙村、新丰村、益塘村、五星村、里塘村、旱塘村等。 2.4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期暂定为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2.5承包方式: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6)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7)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3)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研究、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4)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6)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7)拟派的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8)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农业水利工程、水利灌溉、水工建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等)高级工程师资格。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水利设计、施工企业除外)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各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投标人(水利设计、施工企业)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截图)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自2017年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质要求”中的第(1)和(2)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5 家(包括5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参照格式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则由建筑、市政、水利施工企业提供,园林施工企业不需提供。) (5)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 (6)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水利设计、施工企业除外)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各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投标人(水利设计、施工企业)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截图) 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分工;(格式二)
以上 5.1.1款(1)~(10)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水利施工负责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上述要求相应的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除外)。
5.2、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 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2号友谊宾馆101室(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其他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4:30时至2017年9月29日15:0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中共五华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3544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2号(友谊宾馆101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193022
日期:2017年 8 月 30 日 |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docx |
发布人 |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