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成吉林】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市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4天
金额
140.5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s2024-697-dx177
预算金额140.53万元
招标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巍177677753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市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市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S2024-697-DX177),招标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春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服务项目。为热力管网施工区域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全域共设定21个管道监控摄像机,全域覆盖供热管线,以7*24小时不间断自动巡航的方式,巡视57公里供热管线实时监控管线状态。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采购设备、安装调测以及维护技术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内容: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系统调测、维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405367.1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454427.00元人民币,技术服务金额为950940.10元人民币)。
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服务期:自完成供货之日起3个月完成交付。
质保期:自交付合格之日起3年。
交货地点:长春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405367.1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454427.00元,技术服务金额为950940.1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5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人员要求:为保障稳定服务团队,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5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至今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编: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22
项目负责人:祝巍、赵明城、周傲然
电话: 17767775399
电子邮件:95698132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市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S2024-697-DX177),招标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春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服务项目。为热力管网施工区域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全域共设定21个管道监控摄像机,全域覆盖供热管线,以7*24小时不间断自动巡航的方式,巡视57公里供热管线实时监控管线状态。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采购设备、安装调测以及维护技术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周期 |
1 | 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长春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内容:电厂供热管线智能监视系统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系统调测、维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405367.1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454427.00元人民币,技术服务金额为950940.10元人民币)。
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服务期:自完成供货之日起3个月完成交付。
质保期:自交付合格之日起3年。
交货地点:长春市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405367.1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454427.00元,技术服务金额为950940.1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5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人员要求:为保障稳定服务团队,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5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至今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编: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22
项目负责人:祝巍、赵明城、周傲然
电话: 17767775399
电子邮件:95698132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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