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24092002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计[2024]09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3】2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72481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72481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58.3公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建设规模为158.3公顷,侯台城市公园工程位于我市西南部,东至春明路,南至公园南路、规划支路,西至中达路,北至香泽道、香雅道,总面积约158.3公顷。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水体工程、景观小品、种植工程、观赏植物温室、景观小品、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等。,总投资额372481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侯台城市公园工程位于我市西南部,东至春明路,南至公园南路、规划支路,西至中达路,北至香泽道、香雅道,总面积约158.3公顷。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变更设计,招标范围:侯台城市公园工程(水西公园)位于侯台地区核心位置,四至范围为:东至春明路,南至保泽西道、香怡道,西至陈台子河,北至陈台子河,占地140.57公顷,其中陆地面积97.85公顷、水面面积42.72公顷。是侯台片区生态价值核心的体现,也是市内最大的市级综合公园。公园的权属单位为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养护单位为市城管委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景观小品、照明工程、围墙工程、养管建筑、公厕、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本项目预估建安费5000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编制报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工作。总投资额152.0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确认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层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获取文件。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招 标 人: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生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石恩如 电话:23670785
传 真:2367002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文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00051 联系人:任刚 电话:15522759898
传 真:022-23950996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石恩如
电话:23670785传真:2367002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传真:022-88389836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