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永乐生产基地
6-10T/H半自动碎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永乐生产基地6-10T/H半自动碎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已经比选人批准建设,项目甲方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次 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永乐生产基地6-10T/H半自动碎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川酒集团酱酒公司永乐生产基地。
2.3比选范围: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永乐生产基地6-10T/H半自动碎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需对该粉碎系统设备进行采购,以满足曲药粉碎系统运行安全及环保达标(粉尘及噪音等)等问题(详见设备报价清单表和技术标准要求)。
2.4工期:总工期35个日历天(安装工期30个日历天,系统调试运行周期5个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达到验收合格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
2.6质保期:电控设备及电线电缆;粉碎系统;除尘系统;自动包装系统等均质保2年;电气一年;易损件除外。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分为一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6-10T/H半自动碎曲系统设备供应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在机械设备生产制造行业任职不低于2年(需提供在职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4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刺园路二段7号(泸州市司法局院内))(地址/网址)获取。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参选文件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龙透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川酒集团官网( https://www.chuanjiujituan.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二郎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830-7511198
比选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65123888/15882232803
日期:2020年1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