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北A4标气体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3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202403270004
预算金额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镇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组织单位: 工程建设分公司
采购编号: CGXM202403270004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4标项目经理部
气体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述
1. 采购项目名称: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4标项目经理部气体采购
2.询价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4标项目经理部
3.询价单位联系人:方镇源
4.采购项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询比价控制单价(元/瓶)
询比价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氧气
水容积40L,压力为12-15Mp

2500
60
150000
 
 
 
2
乙炔
水容积40L,压力为1.5Mp

2500
160
400000
 
3
二氧化碳
水容积40L,压力为5-7Mp

2500
120
300000
 
4
氩气
水容积40L,压力为12-15Mp

2500
150
375000
 
询比价控制总价合计:
122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或全国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已成功报名响应并获取本次询价文件。
6.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询价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4)报价单位新成立的,且成立时间不足 3 年;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价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需按要求进行编制,每页需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传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sd002060.com:8181HYPERLINK "http://zc.cscecsteel.com/)后,可以进"),  纸质文件邮寄或送达询价单位项目部。
四、执行标准
质量控制标准:气体质量必须满足下列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
气体质量必须满足下列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
《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
《气瓶术语》GB/T 13005-2011
《气瓶型号命名方法》》GB/T 15384-2011
《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
《气瓶警示标签》》GB/T 16804-2011
《钢质焊接气瓶》GB 5100-2011
《气瓶安全泄压装置》GB/T 33225-2016
《气瓶防震圈》LD 52-1994
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要求。
4.1.2验收标准
1.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气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必须有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检验人员。
3.瓶体钢印必须清晰可见,检验标识位置合理,清晰可见,如有无法辨认的钢瓶不予接受
4.气瓶瓶阀处不得沾有油污,否则不予接受。
5.气瓶安全附件齐全,包括瓶帽和两个防震圈,每缺少一个,不予接受。
6.气瓶和附件无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外表无裂纹,划痕深度不大于3mm。
7.气瓶瓶阀应完好,无弯曲及脱落现象,螺纹无影响。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以甲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4标项目经理部需方指定地点。
六、结算及付款
1.先货后款。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次月结算。资金支付必须具备充分完整的支撑资料,支撑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各类有效合同、资金支付计划审批表、付款通知单、结算表(需盖项目章及供应单位章)、对应结算金额且合规有效的发票、对应收款金额的收据、收款确认单。付款资料收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以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5%,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6个月内,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满后,甲方凭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付款请求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金。)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满后,甲方凭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付款请求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金。
2.支付方式: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
3.最终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4标项目经理部                         
2024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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