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工作成交公告
金额
95.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03-rhgs-c2023-0014
预算金额95.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女士15005262871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RHGS-C2023-0014
二、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3401室
成交金额:95.3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暨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995号)要求,在2021年产业园用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化学新材料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情况调查、补充完善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查清辖区内各级各类产业园数量、规模、位置、用地状况等信息,工作任务包括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3个产业园)和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泰州医药高新区和综合保税区)两部分。同时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022号)工作部署,泰州医药高新区作为全省13个试点产业园区(地区)之一(增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港口物流产业园区),需完成5个产业园用地调查、有针对性地建立用地整治提升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等,编制整治提升试点三年行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和开发区评价工作,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时间为准(评价工作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并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海燕、周荣先、朱宝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约定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
地    址:泰州市药城大道777号商务1号楼3楼
联系方式:8969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
联系方式:15005262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女士
电   话:15005262871
十、附件
1.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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