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委托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6: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委托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01]ZHD[DY]2023002
2、项目名称: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委托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8,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8,700.00元
协商保证金: 6,97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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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服务 | 1(项) | 否 | 技术规格:专项分析研判我省水环境质量,重点分析我省水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汛期污染变化情况及全国排名变化等内容,分析主要城市在全国排名变化情况;专家团队参与福建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针对超标断面、水质明显下降断面开展技术分析指导。 验收要求:每月完成地表水水质专项分析研判报告编制。 | 348,7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0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3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12-14 16: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二层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12-14 16:00:0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二层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0591-8836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1-875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心引、潘素华、许以震、张玮
电话:0591-8757191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