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梅湖村)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 2024-06-20 09:14:31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4 10:30:00
采购项目名称
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梅湖村)
委托人名称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区域性评估采购
否
中介事项名称
无
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203-430182-04-01-944631
采购项目编码
4301820061663272406190082
项目规模
投资额(¥1550000.0元)
项目规模说明
无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时限
60个工作日
服务金额
¥18500.0元至¥23500.0元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对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土方工程(梅湖村)施工全程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质量等监理事项,中标费用包含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要求
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监理乙级或以上。
备案要求说明
外省企业须办理入湘登记,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其他要求说明
1.必须在宁乡有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合同);2.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中介机构在超市里的信用评价为“5星”;3.本项目需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证明且人证相符,最低配置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所有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和打卡,总监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监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监理协会专监证,监理员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且上述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在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近3个月证明和人员岗位合同。4.报名单位中选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无在建证明及证件原件;5.中介机构投标报价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勘察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午9点至11点,必须由项目总监持公司法人委托书到现场勘察,由采购人开具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方可参与竞价。6. 现场勘察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符合本投标要求,否则视为中选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重新选取,且上报主管部门在中介超市系统记录黑名单。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6-24 10: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6-25 09:15:00
咨询电话
15274803077
监督电话
87100001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踏勘证明.doc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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