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金额
19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2023-0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2023SC1000096-2 |
---|---|
项目名称 | 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眉山嘉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乐山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1,9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9-0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 一、公司主要实物资产概况 1、房屋建筑:职工宿舍1?,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16平方米(1-4层),已无职工居住;夹江县焉城镇环城北路146号原职工住宅4套,建筑面积分别为147.95㎡;74.11㎡;110.22㎡;55.58㎡。办公楼1幢,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18平方米(1-2层);粮食仓房2幢,建筑面积2027平方米,仓容约6000吨,砖混、钢混结构。 2、构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配电房、罩棚、厕所、值班室、围墙等,砖混、钢混结构。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标的企业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五宗,其中:位于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119号(胜利火车站),《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峨眉国用(1992)绥字第4441号”,面积3301.78㎡,土地使用者乐山市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峨眉转运站,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仓储。另四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夹江县焉城镇环城北路1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夹国用(2011)第4590;4591;4592;4593号”,面积分别为80.38㎡;40.27㎡;18.96㎡;37.61㎡,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2053年7月8日 三、特别事项的说明 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应付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项1,959,028.63元,该资金系公司成立以来,母、子公司之间的往来结余款项。相互间均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股份转让后也不计算利息。 (上述内容均摘自众信评字[2023]第03号《四川眉山嘉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估之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评估报告》) 四、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应付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项1,959,028.63元,已由转让方前期代为支付。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959,028.63元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标的公司仓房二间、办公室2间、宿舍6间暂对外出租,租期至2023年8月31日。 六、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其他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未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风险;不存在借用、他人实际占有、留置、在途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没有履行的情况。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标的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标的无权属纠纷。 二、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或实施可能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任何其它行为,也不得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新股东。 三、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印鉴使用应提前告知受让方。 四、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五、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与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六、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收到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过户手续。 七、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八、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吴树明 13890347700 九、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样本)。 十、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为10000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存续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等; 二、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标的转让的成交价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乐山分所专用账户结算。意向受让方被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乐山分所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 三、受让方应于《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峨眉山嘉粮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转受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