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75
预算金额61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燕1869880298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75 项目名称: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科学客观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编制的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完整,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任务来源,项目概况,编制依据); 2.资料来源及处理方法; 3.论证区域气候特征分析; 4.影响天气分析; 5.关键气象因子分析及极端气象参数推算; 6.论证结果的适用性及对策建议; 7.结论。 ★(二)报告应符合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发布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技术指南》及辽宁省《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三)论证机构应从气象部门获取论证所需气象资料,气象资料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如需开展现场气象探测,探测仪器、探测方法和探测环境应当遵守气象探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论证机构使用的其他资料应当符合相应行业的技术标准。 (四)论证机构和论证报告编制负责人、评审专家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负责。 (五)论证的区域范围:为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面积28.8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永安街,南至崇山路,西至陵东街、首府街,北至文储路)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日历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11时00分至2025年01月16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皇姑区珠江街76甲号 联系方式:024-8684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A12号楼313室 联系方式:18698802982 邮箱地址:GLGCLN@126.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00156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许成刚 电 话:18698802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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