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安县城市景观灯维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0.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俊熹建设有限公司150.27万元
中标联系人方雪英
公告正文

   

 

万安县城市景观灯维护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10月14日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俊熹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 方雪英            注册证书编号:赣2362019202074029

施工员:徐超丽

质量员:俞方豪

材料员:胡元光

专职安全员:俞珊

中标价:1502791.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预中标单位:江西俊熹建设有限公司

经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名单:

1、昌吉州长顺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废标原因:未提供安全员的进赣备案查询截图)。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18296620695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发改委:0796-5701207

万安县住建局:0796-5701647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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