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φ270轧辊-CFBJA230053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FSTG23021300010 | 询价单标题: | φ270轧辊 |
币种: | 人民币 | 招标编号: | CFBJA230053 |
税率: | 13% | 询单类型: | 采购 |
定量/定价: | 定价定量 | 询价单状态 | 已发布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2-13 10: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2-15 10:00:00 |
是否定向: | 定向 | 保证金额: | 0.0000 |
招标期限: | 物料总项次: | 4 | |
供货开始时间: | 2023-02-10 | 供货结束时间: | 2023-06-30 |
采购组织: | 轮次: | 第 1 轮 |
物料信息
序号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说明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
1 | E060100208 | φ270轧辊 | φ270轧辊,G-07-6-2 | 20230630 | 20.0000 | 支 | |
2 | E060100188 | φ270轧辊 | φ270轧辊,G-07-6-1 | 20230630 | 6.0000 | 支 | |
3 | E060100214 | φ330轧辊 | φ330轧辊,G-13-4-1 | 20230630 | 20.0000 | 支 | |
4 | E060100202 | WF5-40轧机水平轧辊 | WF5-40轧机水平轧辊,φ415*385*1362 | 20230630 | 12.0000 | 支 |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 | 一、招标项目: | 我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有轧辊欲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取最低投标价法允许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
- | 二、产品质量要求: | 1.按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及经卖方现场核实无误后组织生产供货,确保满足买方现场实际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质、工艺技术与指导、售后服务等内容)。 2.质量标准:按买方图纸和技术协议供货,无图纸或技术协议的卖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既无图纸、技术协议,也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满足买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 3.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12个月。注:易损件、消耗品除外。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同时对属于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 4.补充说明:卖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性能的产品,无设计、制造和材料缺陷。如为进口产品,必须是原装进口。卖方所供的产品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非进口件,在买方通知卖方后,卖方最迟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前来处理,逾期不到买方进行处理的,视作卖方认可买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责任判定。 |
- | 三、产品验收方法: | 1. 质量验收:按本合同质量条款进行验收,理化指标以买方取样化验为准,卖方有权参加取样,需在买方检斤(毛重)之前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如卖方不能按期到场,则买方自行取样,卖方认可买方取样及化验结果。若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卖方有权申请通过第一次取样封存试样,申请买方厂内复检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仲裁,检验机构由买方随机选择,费用卖方承担。复检时,买方通知卖方务必派人到现场,如买方通知后,卖方当日内未回复,买方有权安排自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方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实物质量低于入厂检验指标,卖方须对偏差部分赔偿。对取样后一旦发现产品有明显的质量不合等问题,买方有权及时对试样及货物进行封存,并有向卖方主张索赔的权利。 2.质量标准:卖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满足买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与图纸要求。卖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买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承揽方负全责。 3.补充说明:卖方交货时需提供生产制造单位的装箱单,包括随机配件、备件及清单资料,并符合GB/T 9969-2008标准的说明书与合格证等资料。如为进口产品,卖方需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复印件。 |
- | 四、产品包装要求: | 包装应符合标的物运输与存储要求,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名、货物名称、批号等,确保途中不受损害,若损害,由卖方负责免费调换。 |
- | 五、运输方式: | 由卖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
- | 六、产品交(提)货日期: | 1、制作周期:3个月内产成,按买方通知时间及实际需求数量发货,接买方电话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仓库;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若合同签定日期在中标通知书执行有效期末期,采购合同截止日期可相应顺延;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4、质保期:货到验收12个月,易损易耗件除外,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同时对属于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 |
- | 七、货款结算方法: |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 2.补充说明:本次招标价格含税价格基于13%的增值税税率约定,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为基准,含税价格做相应调整。 3.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一个月内付款。付6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买方不贴息; 4.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30%。或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入账货款中扣除,同时买方开具扣款收据给卖方。 |
- | 八、其他要求: | 一、违约责任: 1.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卖方同意缴纳合同标的额 2-10 %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在货款中留有合同标的额的2-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卖方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买方有权取消该卖方供货资格。定价不定量合同因卖方违约等原因,一方提前终止合同,买方除可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买方还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1、依据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合同期限内剩余未履行合同量*单价价差(上涨后的单价与本次合同单价之差)。2、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 2.卖方所出卖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向买方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该按本合同标的额不低于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要求为进口产品,而发现为国产件,卖方需更换成进口产品,并承担两倍货值的赔偿。 3.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30%。或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 4.由于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本合同标的物中断运行或与其直接关联设备中断运行,由此造成的买方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5.因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买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全额补偿。无论如何,在本合同项下因卖方违约赔偿买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五倍或标的物金额的十倍。 6. 如卖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7.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诉讼。 二、其他: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标书费采用按年和按次两种收费模式,实行会员制,按年缴纳的为年费会员,按次缴纳的为非年费会员,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标书费请电汇至:户 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2934602793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本款项可以开收款收据,不能开发票。 5.供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供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7.本次招标需交纳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东北特钢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8.补充说明:卖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卖方负全责。 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 户 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934602793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在东北特殊钢集团或各基地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轧辊的供货投标, 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
附件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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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0×500×1000轧辊70Mn2Mo图纸G-07-6-1.pdf | |
2 | ∮270×500×1000轧辊镍铬钼无限冷硬铸铁轧辊(Ⅳ)图纸G-07-6-2.pdf | |
3 | ∮330×500×1235(短)轧辊镍铬钼无限冷硬铸铁轧辊(Ⅳ)图纸.pdf | |
4 | 水平轧辊-DC7930-32.jpg | |
5 | QJDT07.3009-2021 抚顺特钢第一轧钢厂精轧WF4-50轧机用珠光体球墨铸铁水平轧辊(图号:DC7930-32).pdf | |
6 | QJDT07.3017-2021 抚顺特钢实林公司用70Mn2Mo铸钢轧辊(图号:G-07-6-1、G-07-5-1、G-13-4-2、G-13-3-2、G-11-2-1、G-12-1-2、G-08-9-1).DOC | |
7 | QJDT07.3018-2021 抚顺特钢实林公司用镍铬钼无限冷硬铸铁轧辊(图号:G-13-8-1、G-13-7-1、G-07-6-2、G-13-4-1、G-13-3-1、G-11-2-3).doc | |
8 | 测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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