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展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2110FJ-203002001)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6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110fj-203002001
预算金额698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诗安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鹏027-866378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9
公告正文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展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2110FJ-203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4 21:25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展厅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2110FJ-203002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110FJ-203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项目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0-420106-04-01-1257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203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703.56平米,展厅位于建筑二层。展厅定位打造成为湖北省内具有代表性、标杆性、地标性的数字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展示中心,强化塑造联投数字产业品牌窗口和形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展厅范围内的布展创意方案设计、展项策划、系统集成及程序开发、影像宣传片及多媒体内容制作、设备采购与集成部署、美工美陈(含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展馆馆标 LOGO 设计、施工图设计、布展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软装物品的采购安装、售后服务、艺术品创作定制、声光电、模型、场景、软件、多媒体演示片设计制作安装、讲解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安全标志、标识标牌等,并包括所有设备及软、硬件等的采购、运输、调试、保修等一切项目内容;建设区域建筑装饰施工(含必要的业务管理用房、辅助用房、VIP接待、通道等;以及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工程等)等智能化场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08 合同估算价:698.00万元 | |||||||||||||||||||||||||||||||||||||||||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安全生产目标: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一人;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团队)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1.4近五年(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8日),投标人至少①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陈列布展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②同时承接过“一个投资额600万元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项目或陈列布展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设计项目”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陈列布展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陈列布展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 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3月05日至2022年03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9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估计法。 | |||||||||||||||||||||||||||||||||||||||||
8.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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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4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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