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分包一、分包二[已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0/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来瑞公招(服务)2020-22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分包一、 分包二
[已发公告]
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青海省门源监狱委托,拟对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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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08
附件:
招标文件终.pdf招标文件终.pdf
QHLR-19ZB-FW-22 号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来瑞公招(服务)2020-22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
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采 购 人:青海省门源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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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LR-19ZB-FW-22 号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一、 招标条件....................................................................................................................3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4
六、联系方式......................................................................................................................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10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五、开标............................................................................................................................ 14
六、资格审查程序........................................................................................................... 15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6
八、中标............................................................................................................................ 23
九、授予合同....................................................................................................................24
十、其他............................................................................................................................ 25
第三章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目录.....................................................................................................................................33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5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
(4)投标人承诺函......................................................................................................... 37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8
(6)资格证明材料......................................................................................................... 39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0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2
(10)投标保证金证明...................................................................................................43
(11)评分对照表........................................................................................................... 46
(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7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9
(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0
(16)从业人员声明函...................................................................................................51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
(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3
第五章 采购项目要求...................................................................................................54
(一)投标要求................................................................................................................54
(二)项目概况................................................................................................................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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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已由 门源监狱监狱长办公会议 批准,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青海
省门源监狱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
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
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投标控制价:200 万元
2.4、招标内容: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
次)(蔬菜、肉类)定点采购,择优分别选择 3 家供应商入围。
2.5、服务期:1年
2.6.标段划分:包一:蔬菜类供应商
包二:肉类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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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
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
时间前 20 天内)
6.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正规的经
营手续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7. 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所提供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套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 4 号公
寓楼 10 楼,未在本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4.4、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9月 29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 7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门源监狱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9719621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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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万达华府 4 号公寓楼 10 楼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1860971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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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青海省门源监狱
1.1.2 招标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9719621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60971565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万达广场万达华府4号公寓楼10楼
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
1.1.4 项目名称
二次)
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
1.3.1 招标范围 二次)(蔬菜、肉类)定点采购,择优分别选择 3家供
应商入围。
1.3.2 服务期 1 年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资质条件、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4.1 能力和信誉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
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
截止时间前 20天内)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
可证,具有正规的经营手续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人
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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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
品质量安全标准。
☑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
1.4.2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
投标
约定的分工认定。
费用承担和设计 ☑不补偿
1.5
成果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不组织:
1.9 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踏勘集中地点:无
☑不召开
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
2.2.1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
2.2.2 自收到需澄清的问题之日起 3日内
的时间
招标人规定由分
1.13 无
包人承担的工作
☑不允许
投标人拟分包的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4
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构成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答
2.1
其他资料 疑
投标人要求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
时间
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
2.2.3 招标文件澄清的 收到澄清的当日内
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
2.4 招标文件修改的 收到修改的招标文件当日内
时间
1、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
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构成投标文件的
3.1 2、依法对投标文件所作的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
其他资料
3、按评委会书面通知要求,对投标文件所作出的书面
澄清、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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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日
1、交纳金额:
包 1:40000 元(大写:肆万元)
包 2:40000 元(大写:肆万元)
2. 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
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
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
户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票据附言栏内
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3.4 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 户 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431943
收款单位: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
入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
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利息起算日期:投标截止时间起次日;
1 年。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
3.5.2 近年财务状况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或近月的财务报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
3.5.3 2017 年至 2019 年
项目
近年发生的重大
3.5.5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 日
诉讼及仲裁情况
是否允许递交备 ☑不允许
3.6
选投标方案 □允许
招标文件中注明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全部签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字、盖章。
一份正本(上、下册),叁份副本(上、下册),一份
电子文档(上、下册),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
投标文件副本份
3.7.4 (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上、下册)
数
和正本(上、下册)不一致时,以正本(上、下册)为
准。电子文档(上下册)需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采用复印件,均不得采
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封面的右
4.1 装订要求 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上、下册)或“副本”(上、
下册) ,正本(上、下册)和副本(上、下册)如有
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招标人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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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
4.2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7号开标室
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 ☑否
4.2.3
件 □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7号开标室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确
认接收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开标时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不再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占三分
评标委员会的组
6.1 之二以上;
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 □是
7.1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媒介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双方约定。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否
9.1 电子招标投标
□是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费标准:
包一:入围每家 6000 元(大写:陆仟元)在领取中标
10.1 招标代理费
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包二:入围每家 6000 元(大写:陆仟元)在领取中标
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11.1 付款方式及进度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12.1 其他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13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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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
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
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
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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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
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
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
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
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报价及币种
8.1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
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
部费用。
8.2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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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4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1:40000元(大写:肆万元)
包2:40000元(大写:肆万元)
收款单位: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431943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9.2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3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
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
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
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1.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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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1.1、投标文件
(上册)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承诺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投标保证金证明
(下册)
(11)评分对照表
(12)开标一览表
(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16)从业人员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9)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
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
四章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名称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2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3份(上、下
册),电子文档1份(上、下册)。若发生正本(上、下册)和副本(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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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以正本(上、下册)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
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U盘制
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
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12.4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北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13.3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
文件。
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3.7.4-4.1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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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标
1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
加开标活动。
16.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和其他主
要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资格审查程序
17.资格审查
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格审查。
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第1.4.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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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8.评标委员会
18.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
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
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
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
文件一并存档。
1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说明情况;
(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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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
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8.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
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
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
评审专家。
18.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
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
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18.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
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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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评审工作程序
19.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下册)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1.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1.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按第11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产品配送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7)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3进行确认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9.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9.2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
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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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
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
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
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
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
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9.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6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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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包一)评标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30 分 30 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最后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企业小型、
微型企业声明函》。
1、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等过程中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方案横向比较好的得 9-5 分,一般的得 4-1 分,不满足的或
未提供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证 2、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
及措施 25分 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好的得 8-4 分,一般的得 3-1 分,不满足
实施方案
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及售后服
3、在配送过程中,就投标人针对本包提出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横向比
务 50 分
较好的得 8-4 分,一般的得 3-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
售后服务
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秀的得 5-3 分;一般的得 2-1 分;不满足
5分
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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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运及配送方案: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
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
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横向比较好的得 10-5 分,一
般的得 4-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能力、方 2、运输车辆:有运输车辆等相关配送设备的较好的得 4-3 分,一般的
案及储运20分 得 2-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配送人员的须持有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及劳动合同(3 人以上),
满足的得 3分,每减少一人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蔬菜类有配送仓库,满足的得 3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提供包含
业绩情况 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15 分 人公章))。业绩资料齐全的,每提供一份得 3分,满分 15分;不满
履约能力
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0 分
对招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响应程度
2.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分
(包二)评标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30 分 30 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最后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企业小型、
微型企业声明函》。
1、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等过程中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保证
保证措施方案横向比较好的得 9-5 分,一般的得 4-1 分,不满足的或
及措施 2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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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
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好的得 8-4 分,一般的得 3-1 分,不满足
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在配送过程中,就投标人针对本包提出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横向比
较好的得 8-4 分,一般的得 3-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
实施方案 售后服务
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秀的得 5-3 分;一般的得 2-1 分;不满足
及售后服 5分
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务 50 分
1、储运及配送方案: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
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
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横向比较好的得 10-5 分,一
般的得 4-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能力、方 2、运输车辆:有运输车辆等相关配送设备的较好的得 4-3 分,一般的
案及储运20分 得 2-1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配送人员的须持有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及劳动合同(3 人以上),
满足的得 3分,每减少一人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肉类有配送冷藏仓库,满足的得 3 分,不满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提供包含
业绩情况 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15 分 人公章))。业绩资料齐全的,每提供一份得 3分,满分 15分;不满
履约能力
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0 分
对招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响应程度
2.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分
20.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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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
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
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八、中标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各包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项目包1入围中标人为3家;包2入围中标人为3家。
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排名顺序确
定各包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
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
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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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九、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3.2 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
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
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
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
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
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3.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3.9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
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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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3.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
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十、其他
24. 串通投标的情形
24.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
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
政部门。
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 废标
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25.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
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
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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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6. 招标代理费
26.1 收取对象:中标人。
26.2 收费金额:
包一:入围每家:6000元(大写:陆仟元)在领取中标书前向采购代理机
构缴纳。
包二:入围每家:6000元(大写:陆仟元)在领取中标书前向采购代理机
构缴纳。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 :0201201000103058
收款单位: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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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来瑞公招(服务)2020-22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
围项目(第二次)
采购合同编号:QHLRZB-GZ-FW-15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中标人(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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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0 年 XX 月 XX 日“青海省门源监狱狱内生活物资采购
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青海来瑞公招(服务)2020-22 号)的招标文
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协议书。
一、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组成
1.服务条款偏离表;
2.其他相关承诺;
3.中标通知书(交采购单位);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元。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
五、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
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 (年)且无质量问
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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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
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而蒙受的损失。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
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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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
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
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
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
构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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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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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上册)
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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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投标函……………………………………………………………所在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0)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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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投标函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
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
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
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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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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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
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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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XX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
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
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
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
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
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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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
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
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
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
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
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
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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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
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
交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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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第<2>条
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
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
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新成立的,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
可证)
2、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6月、7月、8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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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及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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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
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
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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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
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基本户
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
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
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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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下册)
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符合性)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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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下册)
(11)评分对照表 …………………………………………………所在页码
(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
(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
(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函……………………所在页码
(16)从业人员声明函 ……………………………………………所在页码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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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序号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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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下浮率)
投标人名称
包号
投标报价
服务期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服务费下浮率”是换算服务费的重要参数,一经中标将作为合同约定内容,在服
务有效期内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实收服务费=应收服务费*服务费下浮率,应收服务费
是指按国家现行的收费标准规定计算的最高服务费或商定收费。
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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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
品检测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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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自 2017 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
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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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
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
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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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
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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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来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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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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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
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
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
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
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3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
1.4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商务要求
3.1.供货期:1年
3.2.供货地点:青海省门源监狱
3.3.质保期:按生产企业产品质保期执行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青海省门源监狱定点供应商服务采购
2、服务承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基本服务,投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服务条件必须达到或优于
以下要求。
①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②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先行负责;
③全部商品明码标价,可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④出现问题及时响应,现场处理。
3、内容说明及要求
包1:蔬菜类
1)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豆腐、青椒、西红柿、芹菜、甘蓝、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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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萝卜、土豆、菜瓜、茄子、菜瓜、菜花、蒜薹、大葱、蘑菇、大蒜、豇豆、
生姜、鸡蛋、蒜苗、洋葱、大头菜、冬瓜、油白菜、豆芽、黄瓜、苹果、桔子、
花生米等其他蔬菜。
包 2:肉类
1)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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