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FFFN01194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302B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1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1包
服务范围:北京丰台高铁站led屏幕宣传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15秒的宣传画面。自采购人指定日期起在北京丰台站候车大厅LED中央主屏开展宣传,画面播放时间8:00到22:00之间,在总时段内均次播放,单次播放时长15秒,频次每天100次,投放周期1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开始后一年。
服务标准:保证按时按量的完成画面上挂。发布期间,按时巡查和维护,定期拍摄发布实景照片,保证发布期间效果。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淑娟,王艳平,卢茂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合公协〔2023〕03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收取;收费金额:壹万贰仟壹佰捌拾圆整(¥121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龙虾品牌宣传项目第1包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中心B座
联系方式:0551-63538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文丽
电话:1348567000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龙虾品牌宣传)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其他公示内容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