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巡司河泵站及配套工程质量检测、水利检测及堤防安全监测等项目公开竞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巡司河泵站及配套工程质量检测、水利检测及堤防安全监测等项目公开竞选
2、招标内容:巡司河泵站及配套工程质量检测、水利检测及堤防安全监测等项目公开竞选
3、服务期:中标后至项目完工验收移交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常规建筑材料类(见证取样)、现场结构检测等)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格证书(CMA)。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工程类、量测工程类、机械电气工程类)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格证书(CMA);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部职责分工应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整,下午15:0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21附1号303A室
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冯盼盼、吴章涛
电  话:027-8575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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