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3-155(新会38))
金额
50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3-155(新会38))
JCR2023-155(新会38) 2023年11月30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6322020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3-155(新会38))
JCR2023-155(新会38) 2023年11月30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440705005003GB00145 | 宗地总面积: | 6.733333公顷 | 宗地坐落: | 新会区大泽镇潮透村扒船岗、牛牯坑、白群坑、地角山、凤山(土名)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5050万元 | 受让人: | 江门新会万洋众创城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
备注: |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3〕38号(村镇)文要求执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999-235666平方米,其中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的总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投资强度≥400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40400万元(或等值外币)。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其他出让条件: 1.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逾期未能提供已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2.本项目属商品厂房项目,按照《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产业类用房按层为固定界线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可销售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5%。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可随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比例以户(套)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3.全部分割登记完成后,土地竞买人或项目公司自持建筑面积的5%(含配套物业)。4.项目开发单位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5.以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计算,土地竞买人在与商品厂房购买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以下内容:购买商品厂房2年内不得转让;购买2年以上未满5年进行转让的,须经新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购买5年以上进行转让的,须符合产业政策。6.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7.竞得人必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划入指定账户;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款。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6322020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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