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文旅大型演艺场所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YC2024-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明月-yc2024-016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0795-3266123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女士135079593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春文旅大型演艺场所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YC2024-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文旅大型演艺场所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YC2024-016

项目名称:宜春文旅大型演艺场所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001230083宜春市文旅演艺场所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11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上述1-6点,响应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注:供应商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

方式:CA证书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二楼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4年09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二楼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须知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CA数字证书事宜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2.电子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属于不见面采购项目,现场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20210118/7dacbcb0-42c4-4502-b3d4-9d84c17a1830.html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4.本项目为一个包,响应供应商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响应,综合评分排序第一为成交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7.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响应供应商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8.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联系方式:0795-326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话:1350795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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