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公常路3号302室,占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200万,一期投资140万元,年生产五金零件72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07月11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6722号 。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07月15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于2024年02月21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广东科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生产单元 | 主要工艺 | 主要生产设施 | 环评申报数量 | 一期建设数量 | 未建设数量 | 单位 | 设备参数/用途 | |
1 | 生产单元 | 注射成型 | 注射成型机 | 10 | 7 | 3 | 台 | 2台45T,3台80T,3台90T,2台120T | |
2 | 配有 | 机械手 | 10 | 5 | 5 | 台 | / | ||
3 | 脱脂 | 脱脂炉 | 2 | 2 | 0 | 台 | 型号:HT-220LTZL;功率:22kw;炉体加热使用电能,设备尾气燃烧采用液化石油气点燃 | ||
4 | 2 | 1 | 1 | 台 | 型号:STZ一800L一1680K;功率:35kw;炉体加热使用电能和设备尾气燃烧均使用电能 | ||||
5 | 烧结 | 烧结炉 | 4 | 3 | 1 | 台 | 功率:35kw;使用电能 | ||
6 | 喷砂 | 喷砂机 | 2 | 2 | 0 | 台 | / | ||
7 | 破碎 | 碎料机 | 4 | 2 | 2 | 台 | / | ||
8 | 整形 | 油压整型机 | 6 | 3 | 3 | 台 | / | ||
9 | 测试单元 | 测试 | 二次元 | 1 | 1 | 0 | 台 | / | |
10 | 硬度计 | 1 | 0 | 1 | 台 | / | |||
11 | 洛氏硬度计 | 1 | 1 | 0 | 台 | / | |||
12 | 盐雾测试机 | 1 | 1 | 0 | 台 | / | |||
13 | 模具修补 | 机制加工 | 磨床 | 3 | 1 | 2 | 台 | / | |
14 | 铣床 | 3 | 1 | 2 | 台 | / | |||
15 | 攻牙机 | 4 | 3 | 1 | 台 | / | |||
16 | CNC | 3 | 0 | 3 | 台 | ||||
17 | 辅助 | 辅助设备 | 冷却塔 | 1 | 1 | 0 | 台 | 30t/h | |
18 | 空压机 | 2 | 2 | 0 | 台 | 20P |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五金零件72吨,未投产的设备有:注射成型(注射成型机3台、机械手5台)、脱脂炉1台、烧结炉1台、碎料机2台、油压整型机3台、硬度计1台、磨床2台、铣床2台、攻牙机1台、CNC-3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6722号)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排放。
注射成型、烧结工序冷却水、脱脂、烧结工序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测试工序盐雾试验用水:在空气中挥发,该过程无废水产生。
(二)废气
项目注射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后高空排放。
烧结、脱脂工序及燃料燃烧废气:烧结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颗粒物与项目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脱脂炉的尾气燃烧装置处理后与燃料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再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喷砂工序: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喷砂废气经喷砂机内置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破碎工序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注射成型工序过程由于塑胶新粒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将注射成型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废气,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处理后的排放量小于2000(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烧结、脱脂工序及燃料燃烧废气:烧结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项目未收集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脱脂炉的尾气燃烧装置处理后与烧结、燃料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再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燃料燃烧的废气与脱脂工序未燃烧处理的有机废气一同收集后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
项目喷砂工序:项目喷砂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以颗粒物计。项目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喷砂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破碎工序:项目破碎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广东科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13日-03月14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科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KX20240306018)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沉渣、粉尘渣、金属碎屑)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次品及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中转物(液氮瓶、氩气瓶、液化石油气罐)经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含油金属碎屑、草酸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罐、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的贮存条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同意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能:五金零件72吨/年,未投产的设备有:注射成型(注射成型机3台、机械手5台)、脱脂炉1台、烧结炉1台、碎料机2台、油压整型机3台、硬度计1台、磨床2台、铣床2台、攻牙机1台、CNC-3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效率,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展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2日-2024年05月21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www.eiacloud.com/gs/(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