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威0510-82820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8-16 16:00 文字大小:[ ]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21-7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1-7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新湖置业有限公司XDG-2021-7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纺城大道与锡义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16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2137.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0335.6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126798.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896.9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约263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434.5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7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23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 17:00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单位,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除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外;(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①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建筑、结构、人防及人防标识、水、暖、电、消防、智能化、幕墙及钢结构、建筑节能及二星绿建标识、BIM、基坑围护、室外配套(管线物探、道路、停车位、雨污水、路灯、综合管网总体协调、标识标牌等)、雨水回收设计、围墙、景观园建及绿化、导视标识(含垃圾桶等)、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全过程优化设计、精装修硬、软装(户内批量精装修硬、软装、公共区域精装修硬、软装、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硬、软装)各专业设计、外立面立控图,以及各类二次专业深化设计核对确认(PC预制深化设计、门窗、耐火窗、外墙保温涂料、栏杆、单元门、遮阳卷帘、配电箱、百叶、雨棚等部品部件深化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雨水回收深化设计、保温深化设计、太阳能深化设计、信报箱深化设计、地库分色与划线设计、同层排水深化设计、入户门深化设计、防火门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电梯深化设计、消防工程等),且含不利因素编制、车位销售附图、户型合同附图、交付水电两书等文件的编制工作。②工程施工及采购包括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门窗、外墙保温涂料、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及户内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硬、软装(含家具)、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等)。建筑施工有关的材料采购等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供电、供气、供水、广播电视、三网合一及发包人委托的检测监测类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且承包人不计取其管理配合费及水电费,并配合为上述单位提供材料库房。除此之外的均为本次招标范围。③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含)以上,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之一,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人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6日 16:00 时至2022年08月22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6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1(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G栋(2号楼)611
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8-A1-60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季工
联系人:
郭威
电话:
0510-85213961
电话:
0510-828209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4436946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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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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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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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pdf

来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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