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翠微路、溵家淀大道、正义路西延综合管廊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行审投字[2023]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的部分工程,包括翠微路、溵家淀大道和正义路西延,包括建设范围内综合管廊、道路恢复、桥梁、雨污水、电力通信等工程。 翠微路:正义路西延至滨河路,长度 1513.8 米,宽度 18 米。在翠微路(正义路-明珠路)段实施沿线综合管廊(单舱),长度 1200 米。在翠微路(明珠路-滨河路)段管线直埋敷设。 溵家淀大道:雁翎路东延至旅游路,全长 1774 米,宽度 28/18/16 m。在溵家淀大道(雁翎路东延-明珠路)段实施综合管廊 (两舱),长度为 936 米。在溵家淀大道(明珠路-旅游路)段管线直埋敷设。 正义路西延:白洋淀大道至永安大街,长度 544.67 米,宽度 28 米。同时实施沿线综合管廊(三舱),管廊全长 540 米。 2.1.2.建设地址:安新县正义路西、翠微路和溵家淀大道。 2.1.3.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翠微路; 二标段:溵家淀大道; 三标段:正义路西延。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阶段完成为止。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2.1.6.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 42540.8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33909.39 万元 2.1.7.本招标文件中未做特殊说明的部分,均适用于全部 3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含各专业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及后续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号文件规定执行。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一标段:翠微路至少配备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监理员;二标段:溵家淀大道至少配备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监理员;三标段:正义路西延至少配备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员。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
3.1.7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其中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一标段至二标段至三标段)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实行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4 00:00 至 2023-09-06 09:2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0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新县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锦绣街658号博翰商务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齐浩亮 |
电话: | 0312-5352398 | 电话: | 0312-5881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