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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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n-2024-120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倩0871-686843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82087083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N-2024-1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 55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 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或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竟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本人身份 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HN-2024-120; 1.2项目名称: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50000.00元(大写金额:伍拾伍万元整);从人力资源产业园区项目预算资 金中列支。 1.5最高限价:500000.00元(大写金额:伍拾万元整);从人力资源产业园区项目预算资金 中列支。 1.6采购需求: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主要目标为:1.运营年度内实 现云南安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不少于25家;2.运营年度内实现云南安宁人力资 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总营收额不少于10亿元,力争达到15亿元;3.积极申报昆明市级、 云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1.7合同履行期限(即服务周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1.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1.9服务地点:安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年1 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或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3.3方式:购买竟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3.4售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4楼 联系人:杜倩 电 话:0871-68684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8208708394 电子邮件: 10731489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赈W入)下巫乳釜名) J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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