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液晶拼接显示系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
甲方负责投标的货物的采购,安装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乙方不再支付甲方因货物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有效的企业标准。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智慧旅游及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信息化建设达标要求。甲方提供的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2.本项目乙方提供全部软、硬件产品壹年免费质保服务。软件贰年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版本的迭代、更新及因产品本身质量所产生的BUG修复。针对软件功能性调整,甲方承诺质保期内调整工作量不大于30个工作日内工作进行免费。硬件产品及其全部配件提供壹年原厂商质保服务,若无原厂商质保则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在质保期限内,乙方必须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及时解决故障,乙方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最终解决故障周期不超过24小时。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单位,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
由甲方邀请具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审经验的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信息化建设的评定要求且项目按照合同全部建设完毕视为验收合格
1.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项目实施工作,为乙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如:通行证、办公场所、电源等。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地质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实施延期,甲、乙双方协商后,对项目实施周期做出必要调整或变更,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后果。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甲方有权追责乙方的责任及产生的后果。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对外联络,配合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前期调研、景区实地踏勘、景区联络、政府部门对接等工作。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获取因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文本资料、历史档案、图片素材、景区图纸等各项系统数据。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所必须要的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虚拟服务器及运营商的信令数据、互联网访问出口带宽,为乙方部署其所开发的软件和硬件提供必要基础条件。
5.乙方负责项目硬件的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并在合同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在甲方的指导下提供先进、成熟、满足5A评级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整体解决方案,并按照方案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予以部署实施。
7.乙方负责严格按照本合同产品售后与质保条款在项目实施期内对项目进行质保维护服务。
8.项目验收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针对不同用户角色予以培训工作,并提交项目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档。
1.乙方需在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因乙方单方原因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进行罚款,罚款款项由甲方在未支付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甲方原因(如:未能提供安装所需的电力、云服务器资源)或因甲方需求导致的重大变更等原因,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顺延,乙方不承担因项目延期带来的责任。
2.乙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要求,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后,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款,且在乙方提请付款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若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追讨违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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