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支香水道-沥滘水道流域(南村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官堂村、草堂村、南约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补充公告
雨污分流改造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污水管道管线平面布置设计方案附图图纸投资控制团队勘察方法工艺设计工期进度计划监督检查防疫防控救急抢修应急处理方案定标阶段用表勘察设计服务驻场技术服务给排水造价管材环境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沉降观测路面修复房屋保护现有管线的保护燃气管线水利水电工程设备采购自动化建筑材料园林绿化消防防雷报建图规划报建技术性工作事务性工作配合验收配合现场指导技术指导概算书编制技术文件编制安装排水单元改造排水单元调查报告技术审查排水管网检测技术支持整改提质增效自来水改造同槽施工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方案评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工程变更安全评估报告论证报告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竣工图档案资料编制移交绘制数字化全分析CAD图形污水总图勘察成果文件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核对泵站测量安全预评估勘察报告中间成果的设计文件设计成果文件设计图审查电子文件word文档CAD文件国家标准图部颁标准图地方标准图初设设计图协助办理规划验收电子版资料设计评审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招标相关部门归档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基坑开挖评审报批外出考察绘图手提电脑设备现场记录相机设计文件的审查设计文件的报审编制技术文件主要材料设备表工程量清单土建工程钢筋抽料设详图生产加工图深化设计技术设计限额设计出图隐蔽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土建技术机电技术深基坑临时工程施工图纸导水改水围堰交通疏导改道方案建构筑物测量特殊支护便道便桥设计咨询施工服务编写工程总结设备系统调试设备试车设计变更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含水下钻探工程测量控制点水下测量地形测量图沿线建筑物测量桥墩暗涵水闸截污闸桥涵测量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勘察测量勘察钻探排水单元摸查陆地地形图测量地形测绘钻探勘测管网施工路面障碍物清理被覆盖检查井的开凿及清理修复后测量河岸两侧排水口杂草清理后测量堤岸基础清理杂物后测量管径测量桥梁涵洞暗渠基础及尺寸测量下井下渠测量安全设备岩样盒钻孔点桩位定位勘察现场需要看守保健防护人防设施周边建筑物农田赔偿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洞室勘察成果资料水下地形图测量补充测量岩土地质钻探综合管线数字化全解析法现状地形测量村界界线测量泵站地形测量放样测量界线调查界桩埋设根据设计红线坐标范围测量带状图木桩喷漆管线施工新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截污管修复改造含水下水上顶管截污管道污染源摸查污水系统已建污水管网分布情况分析排水口测量含水质水量标高位置管渠建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市政行业设计给水排水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三支香水道-沥滘水道流域(南村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官堂村、草堂村、南约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三支香水道-沥滘水道流域(南村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官堂村、草堂村、南约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内容:
开始时间:
2022-10-11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11-16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1-16 10:00:00
发布日期:
2022-11-01
相关附件:
- 补充公告 附件.rar补充公告 附件.rar
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招标文件三支香水道-沥滘水道流域(南村系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官堂村、草堂村、南约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5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第一卷3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9第三卷68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67第二卷66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招标人不组织,不安排统一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9踏勘现场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分包1.10.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发包人要求: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保密信封(备用)。(2)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3.1.1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由下列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文件应分别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②《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资格审查部分:(2)目录;(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3.1.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⑧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如有)(格式自定);⑦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如实声明,格式自拟);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证明资料;④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资质证书;
③《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投标单位项目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②投标保证金(如有);①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商务部分⑩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⑨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
(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1)设计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3.1.3技术文件为暗标,由设计方案及勘察方案组成: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⑤根据《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评审要求提供相应资料;④《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勘察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d)设计图纸。(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b)目录。
(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2)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格式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3.1.5其他要求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除“保密信封光盘”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3.1.4保密要求(g)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7投标文件(定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保密信封(备用)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1)保密信封(备用),刻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扫描件1张。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保密信封(备用)为光盘,与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光盘(备用)一起提交。3.1.6保密信封(备用)的组成(3)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注: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团队因素及资信因素相关资料。(1)方案因素相关资料;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三章)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总额的,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公告和本章第3.1.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和本章第3.1.2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8投标文件(定标部分)资料编制要求3.7.3(B)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投标文件(评标部分)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投标文件(定标部分)由纸质文件和相应内容的电子文件组成(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文件刻入光盘(1份)。纸质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每页加盖公章,封面骑缝加盖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正副本及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定标部分)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密封包上应标志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文件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的投标人名称;
5.3.2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3.1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未解密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未解密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评标部分)。
6.评标议。5.3.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3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4.3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定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定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6.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6.4.1定标委员会5人,由招标人依规组建。6.4定标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及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4.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技术成果经济补偿。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或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8.3对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