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2023年银西防护林火情监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1-04d-2023-d-d0606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维莹158095865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2023年银西防护林火情监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2023年银西防护林火情监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8-11-04D-2023-D-D06062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2023年银西防护林火情监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04199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30419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宁夏溥元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西安鸿业通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宁夏溥元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401005853622336

不含税总价(元):366000.00

税率: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完成所有设备和软件平台的安装调测并交付使用(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维护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宁夏溥元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西安鸿业通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10103623908867M

不含税总价(元):368000.00

税率: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日完成所有设备和软件平台的安装调测并交付使用(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维护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西安鸿业通信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宁夏同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参选人共提供两份业绩,第一份业绩合同关键页“采购内容”中无法体现属于同类项目业绩,第二份业绩金额不足20万。不符合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1.2款资格评审-【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1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金额或结算单金额或发票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注2:一份框架协议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的规定;(2)参选人提供的登高人员登高证书已过复审期,但未提供复审记录。不符合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1.2款资格评审-【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登高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须具备登高作业操作证)。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27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的规定。因此,评审委员会一致表决决定宁夏同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0420日至20230423日。

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唐先生(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951-5557074

闫维莹(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5809586599

接收邮箱:15809586599@139.com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   

 编:510610   

联系人:闫维莹

 话:15809586599

电子邮箱:15809586599@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闫维莹

20230419

 

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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