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恩县行政大楼运动场地板采购与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y-cg-2024-es003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宣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18-8249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宣恩县行政大楼运动场地板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CG-2024-ES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宣恩县行政大楼运动场地板采购与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专业运动木地板地面及双龙骨结构安装,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6.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6.4 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6.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
3.方式:采用线上及线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文件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购买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传至邮箱:605027802@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0718-8249669确认获取文件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采购进行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0718-584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0718-8249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8-58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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