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清单报价表
序号
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量
报价(元)
备注
一、标线类
1
热熔标线
箭头、预告标识(按实际面积算);文字、图案,按外框尺寸面积一半计算实际面积
㎡
48
维护维修点连续施工超过50m2不适用此价
2
冷漆标线
28
3
振动标线
135
4
机磨挫除标线
29
5
路面沥青漆处理
13
6
水磨除线
残留物环保回收
44
二、标志牌类
技术参数详见设计文件
标志牌基础
标志基础一
标志基础一地笼(含钢筋)
个
197
含钢筋笼、预埋铁件、螺栓
C25基础混凝土(含开挖)
432
含土方开挖及外弃
标志基础二
标志基础二地笼(含钢筋)
507
1440
标志基础三
标志基础三地笼(含钢筋)
1450
5300
标志基础四
标志基础四地笼(含钢筋)
2380
8560
立杆新增(含安装)
立杆一
D89mm×3500mm×4mm立杆(含抱箍)
套
358
立杆二
D273mm×H8050mm×10mm立杆(含悬臂)
9400
立杆三
D325mm×H8050mm×10mm立杆(含悬臂)
12800
立杆四
D325mm×H8500mm×12mm立杆(含悬臂)
13800
立杆拆除
立杆一(含路面破损恢复)
D89mm×3500mm×4mm立杆
115
立杆二(含路面破损恢复)
D273mm×H8050mm×10mm立杆
1300
立杆三(含路面破损恢复)
D325mm×H8050mm×10mm立杆
1720
立杆四(含路面破损恢复)
D325mm×H8500mm×12mm立杆
立杆校正
90
600
900
立杆安装(不含主材)
97
1100
1520
立杆刷漆
50
300
400
410
IV类(超强级)反光膜
更换标志牌面
含反光膜拆装
430
旧板利用
更换标志牌
含铝板、反光膜拆装及配件
550
新板(旧板送回业主)
新增标志牌
含铝板、反光膜、配件
452
标志牌牌面校正(或拆除)
悬臂上附属小标志牌
120
悬臂式大标志牌
V类(钻石级)反光膜
575
720
610
150
三、护栏
安装京式样中心护栏
L3000*H1200mm
1018
含砼底座,120mm*28mm反光片
安装京式机H800mm非护栏
L3000*H800mm
598
含砼底座
安装京式样H500mm机非护栏
L3000*H500mm
388
安装京式护栏底座
400*400混凝土内核
铸铁底座
220
底座固定
12
护栏拆除
20
7
护栏安装
24
不含主材
8
热镀锌防撞板(Ф400)
更换/新增
360
h=0.8m
9
贴膜
38
10
贴反光膜片
120mm*28mm
片
2.5
11
安装U型护栏
含主材、刷漆、贴膜、打孔、灌浆等
安装横道柱
H800mm×Φ180无缝钢管/外贴高强级反光膜
根
200
成品价
H800mm×Φ114无缝钢管/外贴高强级反光膜
124
14
安装PU警示柱
15
安装防撞桶
φ400×800
180
填充砂1/3
16
φ600×800
210
17
护栏移位
倒地扶正
m
34
四、其它
水码租用(含人工运输、维护费)
1.2*1.5
70
使用期20天内
水码购买、安装
340
一次性投入使用
反光锥租用(含人工运输、维护费)
6.8
安装反光锥
23
4kg/个
制作移动标志(含收送)
工程级反光膜
移动标志运输
反光膜
次/个
凸面反光镜安装(¢800)
280
不含杆件
凸面反光镜安装(¢1000)
350
增补交警管网井盖
700×450
270
橡胶减速带
1000mm×380mm×50mm
米
148
拆除标牌(悬臂式)
1500
修剪树枝
次
信号灯悬臂刷漆
拆除爆闪灯
信号机箱维修
380
人行灯具校正
100
拆除废旧机箱
18
机箱刷漆
19
更换信号灯悬臂
L=13m
5150
拆除标志
小型标志牌
140
21
HPDE电力顶管Φ110mm
(管径Φ110mm)
22
HPDE电力顶管Φ160mm
(管径Φ160mm)
顶管 钢管DN100mm
砌筑检查井
检查井450*350mm;h=1m
座
820
检查井450*350mm(砖砌240厚;内外壁抹水泥砂浆;铸铁井盖550*450mm;20cm厚C25砼垫层)
25
交通手势指挥台更换高强级反光膜
3M高强级反光膜
250
注:1)、此表为合同单价价格,结算时以实际采购量*本年度维护合同单价格,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按实结算。
2)、本项目的服务器:3年,合同一年一签。
3)、支付方式:中标人凭采购人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实按季结算,并于每季度后15日内支付给中标人。
4)、本项目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方式以实际产生采购量*本年度维护合同单价格,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按实结算。如实际费用在结算时低于合同价则按照实际费用结算,如实际费用在结算时超出合同价,则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另行支付。
1、根据采购人指令开展长沙市望城区域内的标志、标线、交通指示标牌、交通隔离护栏、防撞桶、防撞柱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2、本项目为包干建设方式,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按国家标准执行: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国家标准。
GB/T16311—199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JTJ0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行业标准。
JT/T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GB/T18833-201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行业标准。
GAT652—2007《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行业标准。
GB14887—2003《道路交通警示灯》国家标准。
GB7000.1—2003《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国家标准。
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国家标准。
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国家标准。
JT/T751-2009《翻板式可变标志》。
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英文译写规范》(DB3301/T0170-2016)。
材料采购要求:
1、中标人所用主要原材料均需提供质保单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报告。
2、钢材(钢管、钢板、型钢)材质为Q345B,质量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3、指路标志、车道标志反光膜采用GB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Ⅳ类反光膜,对于涉及的警告类标志均采用荧光黄;其中“注意行人标志”和“注意学校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均全部采用荧光黄绿反光膜。。
4、标线漆为常温型、热熔型,所有标线施划均应先放样后漆划(除标线要求覆盖外)。
5、反光热熔标线
(1)密度(g/cm?):1.8~2.3
(2)软化点(℃):90~125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5%
(4)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150,黄色≥100
(5)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开放交通干燥时间≤6min
(6)抗压强度(MPa):≥12
(7)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80(JM—100 橡胶砂轮)
(8)主干道质保:≥1年;其它道路使用寿命:≥1.5年
(9)热熔型标线涂层厚度:1.6~2.0mm;热熔震荡型标线涂层厚度:≥6.0mm
6、常温型标线
(1)粘度(KU 值): ≥60
(2)密度(g/cm?):≥1.6
(3)标线涂层厚度0.3~0.5mm
(4)不粘胎干燥时间≤15min,开放交通干燥时间≤20min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40
(6)固体含量(%):≥60
(7)遮盖率(g/㎡):白色≤190;黄色≤200
(8)主干道质保:≥3个月;其它道路使用寿命:4.5个月
7、道路护栏技术参数要求
(1)护栏规格尺寸及部分要求见财评清单。
(2)护栏栏栅圆形实心钢,直径Φ16mm,单根不能为焊接件。
(3)横梁型钢60mm*40mm单边钻孔,栏栅圆形实心钢插入横梁孔后再进行焊接。
(4)每组立柱由两根80mm*40mm型钢组成,两根型钢顶部加盖钢制盖帽,钢制盖帽应套嵌于产柱,并用螺钉固定。
(5)每格护栏长度为3000mm。焊接成形。不得出现型材弯曲、扭曲、宽窄不一致等现象,保持护栏整体一致性,均匀性。
(6)每格护栏焊接后进行酸洗、防锈处理,再进行整体热镀锌及喷塑处理。喷塑颜色为白色,喷塑要均匀、无色差。
(7)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护栏检验报告(耐湿热试验≥1200小时)。
(8)投标人提供的底座尺寸以实际需求为准,材质、重量应满足采购要求。施工前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安装。
(9)钢管部件用二氧化碳保护法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脱焊、虚焊、焊穿等现象,钢管表面进行除油、除锈、酸化、清水冲洗、烘干、磷化、喷塑等处理工序。
8、为确保道路美观,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基座均应埋入地面以下,不外露。如标志在绿化带中,其上必须有40cm的覆土;如基座在人行道上,其上应满足铺设地砖的厚度要求,标志杆立柱钢管在制作时应相应加长,确保道路净空满足规范要求。
维修维护质量标准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一2009)、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和采购人制定的技术条件等执行,若不符合其质量要求,由中标人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所有项目的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1、认可不免除责任
(1)中标人必须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维护维修工程质量。中标人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采购人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认可或者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和计量支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这些工程的合同责任。中标人不但应对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自费修复或返工,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按规定承担的违约赔偿金。
(2)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对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自检,只有自检合格的工程才能向采购人提出验收和计量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5天内对工程进行抽检和验收,对抽检不合格的工程由中标人自费修复或返工。
2、维护维修管理人员登记制度
(1)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拟为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包括采购人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质量承诺书)。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维护维修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包括技术员)。采购人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核对管理人员是否购买社保、人生意外伤害等保险后发给管理员证。管理员登记工作是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之一。
(2)中标人可以随时增加或撤换管理员,但增加或撤换的管理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申请同意后才能增加或撤换。
1 、采购方权限、义务
(1)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做好维护维修实施期间协调工作。
(2)保证项目预算资金到位。
(3)提供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4)按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对中标人的工程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将资料存档。
(5)如遇管理规定需要调整及更改项目,采购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6)负责对我区交通安全设施的新增、调整、规划设置的具体指导。
(7)负责对原有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8)受理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赔偿。
(9)审核中标人每月的工程量、工作数据和经费决算。
(10)制定大型活动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
(11)审核维护和更新设施材料。
(12)负责中标人质量安全监管。
(13)任务单签发、回收、存档。
(14)组织每月工作例会,进行讲评。
(15)每月对中标服务企业进行考核
2、中标人权限及义务
(1)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专业的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预结算资料,并按图纸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护维修,确保项目质量,对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均需要提供厂家检测报告或厂家质量保证单并对质保期作出承诺。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的进程安排及业务指导及监督,及时进场并保证工期。接到采购人更改通知时,按更改要求进行工程项目更改。新增、调整的设施,必须先进行图纸设计,经采购人认可后,凭许可单实施;任务完成后需经交警大队确认并在签证单及清单上签字后生效,并负责对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报大队设施办;遇到特殊情况须报大队并取得同意后采用先应急后修复的方式;如调整、更换整体材料需事先请示,同意后实施,更换后的废旧材料服从采购人安排;
(3)中标人必须做好巡查记录,建立7×24h值班制度,在本区中心区域内自有或租用相关场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及必要的维护工具,在接到大队设施办、分控中心的紧急抢修任务必须30分钟内至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反馈完成任务情况到分控中心,并负责对其管辖范围所有设施检查、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须及时排除,确保管辖范围的所有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对抢修、维修、巡查不及时造成后果的,除进行赔偿外,根据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严格按本次招投标的规定要求履行并承担自己的职责,负责场地的安全文明生产,建立项目的完整质量保证体系,接受采购人对文明、安全、质量、时效等的监管,每月向采购人上报当月的工作量、工作数据和工作小结等。
(5)中标人应提供正常维护工作必须的所有人工(包括工种)、机械设备(包括汽车台班)、主要原材料等的维护及保障。并在望城区内需设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工作人员、车辆、设备及维护工具承担采购人直属的交通安全设施任务。
(6)接受采购人依据《长沙市望城区数字城管及交通设施维护作业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积极响应及整改。
(7)中标人白天7:00-19:00(含双休及节假日)必须保证每天1辆,1.25T(含)以上综合维修车承担望城交警大队设施维护、抢修等任务,接受大队分控中心任务派遣,并在本区内有驻点待命);所有承担维护、抢修等任务的车辆除驾驶员外必需配备3名(含)以上的维护、抢修技术人员;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时,中标人另行安排1辆机动作业车由采购人统一调配。所有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
(8)中标人在实施中应先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与施工安全维护方案,自行办理道路挖掘手续的审批(含相关费用),尽可能减小因施工对道路通行带来的影响,应服从现场交警的管理及指挥;
(9)中标人工作日需落实专人到交警大队从事:基础设施统计以及日常性设施工作联系单、増设、调整的数据录入工作(増设、调整的数据要求实时录入)。该人必须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制图等技能。
(10)中标人对本项目中采购的交通安全设施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合同期限一年,如更换设备有质量要求的则按照设备的质量要求)。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采购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在维护中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责令返工;并对辖区内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检测。
(12)因交通事故或者人为原因故意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应在接到派单通知后两小时内处理好并恢复原状,采购人责令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赔偿。
(13)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A、结算弄虚作假或偷工减料,且情节严重的;
B、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且不按图实施维护,出现明显错误,造成较大损失的;
C、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
D、不文明施工,造成重大负面社会舆情的;
E、擅自增设或变更交通安全设施,不及时整改的;
F、全部或部分工程违法转包。
G、自行增设、调整各类交通安全设施。
1、中标人必须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维护维修工程质量。中标人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采购人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认可或者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和计量支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这些工程的合同责任。中标人不但应对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自费修复或返工,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按规定承担的违约赔偿金。
2、按《长沙市望城区数字城管及交通设施维护作业考核评分标准》执行,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考核方式:
A、采购人每月根据《长沙市望城区数字城管及交通设施维护作业考核评分标准》(附后)进行综合考核,中标人在每月考核评分中应保证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按核计费用支付,未达90分的:80~90分之间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月费用5%的违约金;70~80分之间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该月费用10%的违约金,以此递增。在月考核中如果中标人未达60分的或者连续三个月考核未到达80分(不含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
B、采购人每年根据《长沙市望城区数字城管及交通设施维护作业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如中标人在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年度内12个月考核成绩总和÷12))中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9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
4、中标人应为维护维修人员配备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本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