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3117]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及物流轮候区PPP项目预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及物流轮候区PPP项目预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JG2023-311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琶洲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280790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020-6293317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琶洲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审报告(隐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pdf
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及物流轮候区PPP项目预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JG2023-311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琶洲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280790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020-6293317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琶洲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审报告(隐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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