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金额
37.2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合同公告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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